公告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24
根据《郑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2023年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招生领导小组。由文学院党政领导成员组成,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资格审查小组。具体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复试资格等进行审核。
3.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和现场复试的实施。人数多的学科、专业分成多个考场,分别由不同专家小组面试,各小组之间按照统一细化的标准评分,并通过试评协商等办法保持组与组之间评分尺度的一致性。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2.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综合表现,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3.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4.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5.坚持分类复试。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考生的复试分类进行。
三、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确定复试名单及复试差额比例
1.复试名单确定原则。达到郑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2.复试采用差额形式。根据一志愿生源情况,不低于1.2复试差额。
3.一志愿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详见附件一。
(二)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 此次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
复试考生请务必提前进入官方QQ通知群:411254976(验证:报考专业-姓名),入群当天请将自己备注改为“报考专业-姓名-电话”,等待后续相关复试通知。
时间安排
1.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时间4月4日8:00—9:00,地点文学院406
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时间4月7日15:00—17:30,地点文学院203会议室。
复试考生提交以下相关个人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请按(1)—(8)的顺序用长尾夹装好,其中材料(2)、(3)、(8)须提供原件备查:
(1)准考证。
(2)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校生证明或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提交网络报考所填报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③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时往届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研究生学籍在籍的需提交学籍所在高校研究生院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④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原件(模板详见附件二)。
(6)郑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登录系统填报导师并打印通知单,导师名单请参考招生目录上的各专业导师信息)。
(7)诚信复试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三)。
(8)考生也可提交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科研成果等以供专家复试组参考。
2. 复试时间安排
(1)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复试时间:
4月4日9:00—11:00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地点文学院406
4月4日15:00 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地点文学院406。
(2)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复试时间:
4月8日9:00—11:00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地点郑州大学新校区北核心教学区1号楼302(学硕相关专业)、303(汉语国际教育)。
4月8日14:00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地点文学院。
4月9日9:00 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地点文学院。
(四)复试的主要内容及权重
1.复试内容包含考生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和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专业综合能力,考试方式为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综合能力成绩(50%)+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0%)
3.对参加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以网络报名时为准)除加强复试外,还须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践技能的复试考查,其中笔试的加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为每科目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综合成绩及公示
1.综合成绩=初试总分(折算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2.综合成绩排名方式: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初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加试成绩低于60分、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将在复试结果公示表备注栏中注明。
(六)体检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具体方式和安排按研究生院的通知执行。
四、调剂
1.考生须通过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接收调剂的专业、名额是汉语国际教育5人,文艺学1人,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8人,汉语言文字学7人,中国古典文献学1人,中国古代文学8人,中国现当代文学7人。
2.调剂要求。
第一,考生考试成绩不得低于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
第二,只接收中国语言文学类本科生,在综合考量考生初试成绩、学业成绩、科研经历等因素的基础上,优先考虑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优良本科教育背景的考生。
第三,考生专业课1和专业课2与调剂专业的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按申请调剂的考生初试成绩,择优调剂。
2.考生依照系统开放关闭时间和相关操作步骤,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3.咨询电话:0371-67780176。调剂考生咨询QQ群:555199682。
五、录取工作
根据文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按学校最终下达招生计划执行。
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他要求
1.录取类别的选择。我院考生的录取类别为全日制考生。
2.全日制考生均需按相关规定提供政审材料,完成调档(全日制)、协议签订事项。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3.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准时参加复试,凡未准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处理。
七、监督与申诉
文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及复试专家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纪检人员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监督电话:0371-67780173(办公室电话)
郑州大学文学院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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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二、研究生复试考生政审表(应届).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二、研究生复试考生政审表(非应届).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三、诚信复试承诺书.pdf】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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