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31
根据文学院博士生招生计划和“申请-考核”制的审核结果,对硕博连读考生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考生名单和考试科目:请查看附件。
二、资格审查及时间地点
所需材料:
1.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2.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
时间:2023年6月8日上午8:50—9:00
地点:郑州大学新校区文学院319办公室
三、初试笔试时间与地点
1.综合能力考核时间:2023年6月8日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文学院319办公室
2.专业基础考核时间:2023年6月8日下午3:00—6:00;考试地点:文学院319办公室
注:考生需凭身份证及准考证入场,每场考试前监考老师会核查考生身份。
四、复试面试时间与地点
研究方向 |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汉语言文字学 |
2023年6月9日上午9:00始 |
文学院106会议室 |
五、考试方式、内容及要求
1.综合能力考核和专业基础考核为初试笔试,每门考卷分值100分。
2.硕士专业不属于中国语言文学类的考生,需要进行加试。加试主要考试内容为本科中国语言文学类主干课程。加试属于资格考试,及格通过即可,不计入总成绩。
3.复试面试的内容:
(1)考生将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等内容以PPT形式进行阐述,PPT阐述时间6分钟。
(2)复试专家小组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参考申请材料,测评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专家进行提问,考生解答时间为10分钟。
(3)考生外语口语测试,时间为4分钟。
4.初试笔试和复试面试权重比为6﹕4。
六、录取
1.复试专家小组综合考虑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硕士期间学习和科研成绩等,最终确定录取名单。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加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3.2023年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原则上均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必须转入我校。
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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