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3-24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郑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和河南省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正、公正、科学。
二、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确定复试名单及复试差额比例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总比率原则上不低于1:1.2。
2.一志愿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详见附件一。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1.此次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
2.复试时间、地点
面试候考地点:郑州大学新校区文学院二楼203报告厅。
3.复试程序和要求:
(1)各专业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到达考场,携带身份证、复试通知书、准考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复试;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听力和专业能力考核。
(三)资格审查
1.提交材料内容要求:复试考生提交以下相关个人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请按(1)—(9)的顺序用长尾夹装好,其中材料(2)、(3)、(8)须提供原件备查: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校生证明或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提交网络报考所填报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③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时往届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研究生学籍在籍的需提交学籍所在高校研究生院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④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原件(模板详见附件二)。填报政审材料,咨询电话:0371-67780906曹老师。
(6)郑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单(见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7)诚信复试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三)。
(8)考生也可提交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科研成果等以供专家复试组参考。
(9)同等学力考生须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并出具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还须提供以第一作者发表过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CN刊物正式发表)1篇(含1篇)以上。
2.提交时间:4月1日8:30—9:15;地点:各专业笔试地点。
3.学院对考生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复试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禁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资格审查时需同时填报方向导师。
(四)复试的主要内容及权重
1.复试内容包含考生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和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1)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30%;
(2)专业综合能力,考试方式为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50%;
(3)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国际中文教育、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单独面试,其他专业和专业综合能力前后进行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20%。
2. 复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综合能力成绩*50%+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
3. 复试成绩占比权重:40%
4. 面试时抽题方式和原则:现场随机抽取试题。
5.同等学力考生要参加专业加试,以笔试形式进行,加试科目为两门,考试时间为每科目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综合成绩及公示
1. 综合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2. 综合成绩排名方式:
总成绩排名方式是分专业按照综合成绩降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时,初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的排名方式,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等。
3. 不予录取的情况:复试总成绩、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等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将在复试结果公示表备注栏中注明。
(六)体检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具体方式和安排按研究生院的通知执行。
三、调剂
我院如有计划缺额,将在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在我院官网公布调剂工作办法。
四、录取工作
根据文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按学校最终下达招生计划执行。
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其他要求
1. 考生复试时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2. 录取类别的选择。我院只招收全日制考生,且考生均需按相关规定提供政审材料,完成调档(全日制)、协议签订事项。具体提交方式和时间以研工部通知为准。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六、监督与申诉
文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及复试专家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纪检人员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咨询电话:0371-67780176、监督电话:0371-67780908
文学院
2025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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