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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文学院学术著作资助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2007-10-15

 

为了我院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经党政联席会研究,特制定学术著作出版资助暂行办法:

1.每年资助出版高质量的学术著作两部,每部资助金额最高为2万元。

2.学术著作应为我院在岗教职工独立撰写的高质量学术论著;若为合著或主编,合著者或参撰者则必须全部为我院教职工。

3.接受资助的著作必须在国家权威出版社出版(出版社见所附目录)。

4.接受资助的著作,出版时应在版权页上方或扉页中署上“本书由郑州大学文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出版”字样。

5.接受资助的著作,出版后必须向院里送交样书。样书单价低于50元的,送交院里50本;样书单价高于50元的,送交院里30本,以备院里交流、存档之用。

6.接受资助出版的著作不参与院里年终酬金分配。

7.接受出版资助人员,自著作正式出版之日起,需在郑州大学文学院服务3年,若三年内调离者,每少服务1年退还学院资助费0.7万元。

8.接受出版资助程序为:①个人向主管科研的院长提出书面申请;②向主管科研的院长提交出版合同、书稿各1份,千字左右的内容介绍9;③对当年申请出版资助书稿,学院召开学术委员会集体讨论,投票表决,票数过半数并且排序为前两名者获得资助资格;④获得资助资格人员到主管财务的院长处签订协议并办理相关资助手续。

9.本暂行办法执行截止时间将视学院财务状况做出修订、调整和完善。

 

附件一:文学院资助学术著作出版社名称;

附件二:文学院资助教职工出版学术著作协议书。

 

附件一:

文学院资助学术著作出版社名称

 

人民出版社  

中华书局   

商务印书馆   

人民文学出版社   

三联书店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上海古籍出版社 

语文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附件二:

文学院资助教职工出版学术著作协议书

 

甲方:郑州大学文学院

乙方:

为繁荣学术研究,经甲方学术委员会研究,甲方同意资助乙方在     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     》,资助金额为    元人民币。

为确保双方的权益,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本学术著作出版时在版权页上方或扉页中署上“本书由郑州大学文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出版”字样。

二、本学术著作出版后乙方同意向甲方送交规定数量的样书,以备甲方交流、存档之用。

三、接受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不参与甲方的年终酬金分配。

四、乙方接受甲方出版资助,自著作正式出版之日起,乙方需在甲方服务三年,若三年内申请调离,每少服务一年乙方退还甲方学术著作出版资助费      元。

五、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按照要求将出版资助费及时足额拨付相应出版社。

六、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七、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其他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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