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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西伯戡黎》新解

发布时间: 2006-09-06

 

《西伯戡黎》是《尚书》中的一篇重要文献,它常被引用来说明商纣王临死仍相信天命,为恶不止,并最终被周人所灭的历史事实。追溯这种认识的渊源,大概出自司马迁对《西伯戡黎》的诠释,《史记·周本纪》里,司马迁以自己的理解记述道:“(文王)明年,伐犬戎。明年,伐密须。明年,败耆国。殷之祖伊闻之,惧,以告帝纣。纣曰:‘不有天命乎?是何能为!’”文中耆国即黎国。按照司马迁的解释,商纣王至死仍相信天命保佑,为非作歹。自从他做了这样的诠释后,便成了史学定谳,一直没有人提出质疑。

孙星衍在其《尚书今古文疏证》中基本上沿用了司马迁的观点。文字是这样的:“西伯既戡黎,祖伊恐,奔告于王曰:‘天子,天既讫我殷命,格人元龟,罔敢知吉,非先王不相我后人,惟王淫戏用自绝,故天弃我,不有康食,不虞天性,不迪率典。今我民罔弗欲丧,曰:‘天曷不降威大命不挚,今王其如台?’王曰:‘呜呼!我生不有命在天?’祖伊反,曰:‘呜呼!乃罪多参在上,乃能责命于天,殷之即丧,指乃功,不无戮于尔邦。’”孙星衍在解释文中“呜呼!我生不有命在天?”时说到:“[]史迁‘天’下有‘乎’。[]言有命在天,民无能为也。《墨子·非命中篇》引《太誓》之言云:‘ 纣曰:我民有命,毋僇其务。’言纣恃天命不去,不僇力其事也。” 这样的解释,可以理解为对司马迁说法的复述。由于在《尚书》研究中的特殊地位,孙星衍在巩固司马迁对这段文字的解说上起了重要作用。

但我们对原文做进一步研究可以发现,这样的解释与上下文所提供的信息有许多出入。上文言:“非先王不相我后人,惟王淫戏用自绝,故天弃我,不有康食,不虞天性,不迪率典。”说的是上天弃殷,原因是纣“淫戏用自绝”。下文言:“乃罪多参在上,乃能责命于天,殷之即丧,指乃功,不无戮于尔邦。”是说殷纣王不敬上天,“罪孽”多多,殷朝灭亡,原因全在纣王。这些内容都在说明一个主题,就是殷纣王不信天命。如果我们按照司马迁的理解,商纣王一句“我生不有命在天”乃是他相信天命的自我表达,显然与上下文不合。

其实,不论是在《尚书》,还是在《史记》以及其他有关商纣王的记述里,我们都极难找到商纣王迷信天命的证据,反倒是,到处记录的是商纣王如何不信天命,不敬上帝,甚至毁侮上帝的文字。例如:

 

今商王受……昏弃厥肆祀,弗荅。1

天毒降灾荒殷邦,方兴沈酗于酒。乃罔畏畏,咈其耇长,旧有位人。今殷民,乃攘窃神祇之牺牷牲,用以容,将食无灾。2

在今后嗣王酣身,厥命罔显于民,祇保越怨不易。诞惟厥纵淫泆于非彝,用燕丧威仪,民罔不衋伤心。惟荒腆于酒,不惟自息乃逸。厥心疾很,不克畏死,辜在商邑。越殷国灭无罹,弗惟德馨香,祀登闻于天,诞惟民怨,庶群自酒,腥闻在上,故天降丧于殷。3

自成汤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恤祀,亦惟天丕建保乂有殷,殷王亦罔敢失帝,罔不配天其泽,在今后嗣王,诞罔显于天,矧曰其有听念于先王勤家,诞淫厥泆,罔顾于天。显民祗,惟时上帝不保,降若兹大丧。4

在殷先哲王,明祀上帝,…… 今在商纣,昏忧天下,弗显上帝。…… 5

 

在《诗经》以及《史记》的其他地方也有类似的记载,其例证我们不再一一罗列。很显然,太史公在《周本纪》中关于商纣王的记述与其他地方是矛盾的,而从更多的文献资料看来,商纣王事实上就是一个不敬上天的人。

    其实道理很明显,如果商纣王如传统认识所言至死想信天命,并祈求天命的保佑,那么,他就不会肆意违背“天命”,为非作歹。

但商纣王不敬上天才是事实,不然武王伐商时也不会把它作为商纣王的一大罪状,这在《牧誓》中说得很清楚:“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昏弃厥肆祀,弗答;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今予发,惟恭行天之罚………”而从商代的历史实际考察,纣王不敬上天也更合乎史实。研读商史我们不难发现,在武丁时期殷人便出现了对上天的疑问,而到武乙时期更发展成为公开的挑衅。《殷本纪》载商王武乙时,“为偶人,谓之天神,与之博,令人为行,天神不胜,乃僇辱之。为革囊盛血,仰而射之,命曰射天。”“慢于鬼神”是商代末期商王们思想意识的大趋向,从甲骨文五期中,我们也可以看到这样的信息。如五期王宾卜辞有这样的例证:“甲午卜,贞,王宾祖甲协,无尤。”6 “庚寅卜,贞,王宾般庚协日,无尤。”7王宾卜辞是贞问王要不要亲自参加祭祀的,这反证了殷代末期,殷王已经不经常参加祭祀的事实。8甲骨文五期征人方的卜辞,目前被公认为是帝辛时期的,但其中几乎没有可以肯定为祭祀先祖先王的内容。

沿着商末政治意识发展的趋势,到商王纣时天神的地位彻底动摇就不足为奇了。商纣是一位彻头彻尾的 君和刚愎自用者,这是不争的事实。然而他的“暴”正说明了人对个人能力的自信,只有摆脱了上帝的枷锁,把上帝的所谓惩罚置之脑后时,才有了纣这种肆意违背天命的暴虐。《尚书》中多处记载商王纣“弗敬上天”、“弃绝天道”、“昏弃厥肆祀弗答”、为非作歹等,说明了商纣王蔑视上天更符合事实。

人们往往以《西伯戡黎》中商纣王一句“我生不有命在天”认定商纣王临死仍迷信上天会保佑他,但我们联系上下文和历史事实可以看出,这一句要么是商纣王对祖伊诘问的一个肯定的回答,即“我生不有命在天!”;要么是商纣王对祖伊的反诘,表述为:“我生不有命在天?!”两者意思相同,否则就不会有下文祖伊的反驳。而且,我们知道,情况还远远不止如此,不仅商纣王“弃绝天道”,商朝的民众似乎也没有把天道放到眼里。“天毒降灾荒殷邦,方兴沉酗于酒,乃罔畏畏”,“今殷民乃攘窃神祇之牺牷牲,用以容,将食无灾。”把牺牲吃掉,也不怕灾祸降临,只能说明殷民原本就没有把那个上帝放在比自己生命重要多少的地方。看来,对天命的怀疑在殷商末年已经形成一种思想潮流。这也是殷纣王敢不信上天的社会基础。

基于这些的认识,我们以为《西伯戡黎》的文字应该是这样的:

 

西伯既戡黎,祖伊恐,奔告于王曰:“天子!天既讫我殷命,格人元龟,罔敢知吉。非先王不相我后人,惟王淫戏用自绝,故天弃我,不有康食,不虞天性,不迪率典。今我民罔弗欲丧,曰:‘天曷不降威!’大命不挚,今王其如台?”

王曰:“呜呼!我生不有命在天!”

祖伊反。曰:“呜呼!乃罪多参在上,乃能责命于天。殷之即丧,指乃功,不无戮于尔邦。”

 

译文应该是这样的:

西伯灭了黎国后,祖伊担心起来,急忙跑去告诉商王受。并说:“天子,上帝恐怕要结束我们殷人的国命。贞人和神龟都不显示吉兆,不是先王不保佑后人,只是因为大王你游逸放纵、沉湎于酒,自绝于先王,所以上帝抛弃了我们,才使我们不能享有安宁的生活。大王你不顾及天命,不遵守常典,致使我们的民众也无不希望国家灭亡,他们说:‘上帝为什么不将威惩罚?’天命不至,大王你今后将怎么办?”

纣王说:“我命不在天,何必担心!”       

祖伊反驳说:“你过失太多,都罗列在上天那里,也怨不得上天,殷国将灭,从你的所作所为中就可以看出来,看来,被周人所灭势所必然。”

 

参考文献

1]尚书·牧誓[M.中华书局,1980

2]尚书·微子[M.中华书局,1980

3]尚书·酒诰[M.中华书局,1980

4]尚书·多士[M.中华书局,1980

5]朱右曾.逸周书集训校释·商誓[M].1954

6]郭沫若.甲骨文合集35876 [M].文物出版社19781982

7]郭沫若.甲骨文合集35726[M].文物出版社19781982

8]晁福林.试论殷代的王权与神权[J.社会科学战线,1984,(4)

 

本文系中国古代文献学与赣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

 

作者简介:王保国,河南省邓州市人, 史学 博士,郑州大学文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先秦文献、中国传统思想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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