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郑州大学文学院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稿)

发布时间: 2022-09-19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鼓励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重要举措。为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趋势,推进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规范化,维护广大本科生的切身利益,确保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郑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有关文件的精神要求,特对《文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具体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

一、推免资格

当年统招录取的品学兼优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作为推免生进行推荐: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2、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3、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勤奋学习,严谨求实,学习成绩优秀,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所有必修课程,三年总平均绩点排名在推荐名额之内。

5、三年内有一门(含一门)以上课程不及格,取消保研资格。

二、推免程序

1、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由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教学副院长、科研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负责人、国际汉语教育本科专业负责人、本科教学院长助理、教学办公室主任、毕业班辅导员组成。

2、根据学校教务处下达的推荐名额,结合我院应届毕业生人数,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及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研究,将名额下达到毕业班各专业。

3、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查资格,根据学分绩点排名,按推荐名额的1:1.5的比例提交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名单,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拟定推荐名单,报教务处审核。

4、对递交申请免试推荐的学生,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审核其学习成绩,院党委办公室审核其政治表现。

5、推免生名单必须在院(系)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在学院公示期间,如学生无异议,则正式上报学校。

三、推荐名额内排名办法

1、学生在校期间测评总成绩=总平均绩点+综合素质加分

2、科研成果总分0.2点,可以累加,最高不超过0.2点。在CSSCI级别(依据CSSCI最新版本目录)以上的核心期刊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论文及作品(见报刊时间截止到8月31日,月刊截止到每年第八期,双月刊截止到每年第四期,季刊截止到每年第二期),第一作者每篇加0.2点,第二作者每篇加0.08点,第三作者以后(含第三作者)不予加分。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依据北大核心最新版本目录)及《河南日报》同级别官方权威报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论文(见报刊时间截止到8月31日,月刊截止到每年第八期,双月刊截止到每年第四期,季刊截止到每年第二期),第一作者每篇加0.1点,第二作者每篇加0.04点,第三作者以后(含第三作者)不予加分。(成果第一单位必须为郑州大学文学院)。

3、发表的创作类作品总分0.1,可以累加,最高不超过0.1点。在《人民文学》《诗刊》《民族文学》《中国作家》《小说选刊》《长篇小说选刊》每篇加0.1分。在《收获》《十月》《当代》《花城》《钟山》《天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文艺报、河南日报及与河南日报同级别的官方权威报刊上发表创作作品,每篇加0.05分。

四、本实施细则由文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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