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与录取总体说明
1、我院各专业方向划定的复试分数,实行差额复试,各专业方向根据本方向分配计划和一志愿上线人数,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总体比例控制在1:1.2。
2、今年我院考生的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
3、主要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在研的科研项目为依据)项目的导师应以录取科学学位研究生为主,主要从事技术开发的导师原则上以接收专业学位研究生为主;没有纵向项目经费,也没有横向项目经费,同时也不属于某个科研团队的导师原则上不允许招生。
4、与各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合作企业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只能是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录取工作实施方法及注意事项
1、复试后将在我院主页以适当方式公布综合成绩排名名单。
2、根据教育部规定,我院招生录取的类别为: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联合培养;奖学金类别分优秀生源奖金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奖学金三类,依据生源情况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顺序、学校和学院的相关政策综合确定。研究生录取和奖学金等级配置坚持第一志愿优先原则。
3、专业课笔试、面试成绩和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列入综合排序表。
4、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请提前处理好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院不承担责任。
三、复试程序、内容、复试方式
3.1复试重点考查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外语听说能力;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考生复试时须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事件(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2 复试程序:
考生于3月25日(周六)下午2:00在郑州大学新校区材料学院办公楼一楼大厅参加资格审查,应携带如下材料(注意:材料请装入档案袋并在封面张贴明细,材料不全者不允许参加复试)。
(1)准考证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及复印件一份;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时必须提交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同时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在线验证,并于复试时交至各招生院系,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将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与学信网上学籍学历信息不匹配的考生,往届生必须提交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我校招生简章所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6)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1份
(7)郑州大学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下载网址http://gs.ha.edu.cn)
(8)根据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文件精神,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我校的考生,除提供我校规定的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必须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9)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考生于3月26日(周日)上午8:00到郑州大学新校区北核心教学区4101、4102、4201、4202教室进行笔试;
考生于3月26日(周日)下午2:00开始分专业方向进行面试(见郑州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
3.3 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要求及分值:
(1)笔试:专业课测试,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30%。
(2)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由各招生专业方向根据专业方向特点确定复试的形式和方法,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各均为100分,各占复试总成绩的10%,共占复试成绩的20%。
(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按100分计,占复试总成绩的25%。
(4)面试主要通过提问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按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25%。
(5)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和身体情况,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将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折合为综合成绩后排序依次录取。
复试成绩=业务科目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成绩;
综合排序成绩=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7)专业课笔试、面试成绩和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表现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四、体检
除复学的和保留资格生外,其他考生必须持准考证或调剂表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时需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签字笔一支、体检费30元(体检当天清淡饮食,不需空腹)。
体检时间:3月27日(周一)全天:工科类考生
3月28日(周二)全天:理科类考生;
体检地点:郑州大学新校区校医院。
注意:①请参加我院入学复试的考生务必按时按规定参加体检;②因故未能按时体检的考生,3月29日上午8:30—11:30到新校区校医院进行补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本复试安排及录取原则的解释权归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其他未尽的非原则性问题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