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20周年。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档案法》,提高学校教职工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律意识,学校决定参加国家档案局举办的“剑南春杯”档案与法制知识有奖竞赛。此次竞赛按照河南省档案局通知要求,结合我校档案工作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1. 参加人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和各单位负责档案工作的领导、兼职档案员及机关相关工作人员 。
2. 竞赛时间:各单位兼职档案员即日起到学校档案馆(南校区行政楼二、三楼北头,二楼电话67767732、67767733;三楼电话67763055、67766653)领取有奖竞赛试题。竞赛答卷于7月6日前交档案馆统一汇寄。
3. 竞赛要求:各单位参赛的同志要认真答题,务求实效,通过答题竞赛和学习,切实有所收获。各单位答題情况将在网上公布,并作为年底档案工作评比条件之一。
档案馆
2007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