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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作者 :DAG 访问量:次 发布时间:2015-06-06

近期,教育部长周济、国家档案局长杨冬权签署第27号令,发布教育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并规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是促进新时期新阶段高等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指导新时期新阶段高校档案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了法规性的根据,对于加快推进现代大学管理制度建设,深化高校档案工作内涵,提高服务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郑州大学档案馆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档案局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档案局令(第27号)》的通知”精神和郑州大学档案工作主管校长的批示精神,档案馆通过举办宣传展板和集中学习等不同形式,联系工作实际,认真领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精神,并以图文并茂的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教育部、国家档案局27号令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特别是宣传展板中国家领导人为档案工作的题词和讲话摘抄,强调了档案工作“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光荣使命,增强了对档案工作的宣传力度,收到良好效果,受到学校教职工的广泛赞誉。

                              郑 州 大 学 档 案 馆

                                  2008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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