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全体职工及学校各单位兼职档案员:
根据《河南省档案局关于转发〈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开展向刘义权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的通知》精神,全校档案工作人员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加向刘义权同志学习的各项活动,认真学习刘义权同志的先进事迹,广泛兴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把向刘义权同志学习活动与“讲、树、促”教育活动紧密结合,立足档案本职工作,服务学校发展大局,继续开创档案工作的新局面。
郑州大学档案馆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开展向刘义权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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