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校内各单位: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学校党委对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周密安排,学校各部门积极响应,紧急联动,形成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强大合力。期间形成的大量文件材料是我校积极应对此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真实记录,也是学校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工作查考研究、经验借鉴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根据《河南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郑州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即日起向全校各单位收集疫情防控相关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范围
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纸质文字材料、照片、录音、录像、电子文件和实物等各种门类和载体的记录均在收集范围,具体包括:
1、上级单位下发的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通知等;
2、学校及各单位建立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机构、协调机制形成的文件材料;
3、上级部门及有关领导督导检查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文件材料;
4、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的议程、会议记录、纪要、决议、领导讲话等;
5、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规定、办法、意见、通知、预案、方案等;
6、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请示、报告、批复、批示、函和复函等;
7、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各种工作计划、日程安排、工作日志、健康台账、统计报表、调研报告、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经验介绍、大事记等;
8、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公报、简报、通报、通告、快报等;
9、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公开信、致敬信、慰问信、感谢信等;
10、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工作手册、指南、说明、海报、标语、宣传单、宣传片(含小视频)、微博及微信公众号的疫情防控主题推送(截屏)等各类宣传材料和心理咨询资料等;
11、组织对新冠肺炎开展医学、科学研究、医药用品研制、专利申请形成的文件材料;协调推动重大科研、重大工程建设、企业生产复工复产复业等方面的材料;
12、以防疫抗疫为主题创作的诗歌、散文等文学作品;书法、绘画、摄影等艺术作品以及疫情防控科普作品等;
13、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团队)、先进事迹(含能够完整体现某一主题的组图、工作影像、抗疫工作日记、“请战书”、书信等);媒体对我校在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材料(报纸原件、广播电视录音录像、网页截屏等);
14、反映我校广大师生在抗击疫情中联防联控、奉献互助、共塑社会公德、倡导文明新风的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资料;
15、接收广大校友和社会捐赠资金和疫情防护物资的统计表、分配使用方案等;学校、各单位和个人向疫区捐赠财物的凭证、记录和统计表等;
16、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防护用品、工作证、车辆通行证、出入证(卡)、登记表、测温仪、袖章、旗帜等实物;
17、其它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语音、视频、数据等档案资料。
二、归档方式
1、请各单位做好疫情期间各类档案材料的收集积累,并于疫情宣告结束后2个月内,将文件材料向档案与校史馆移交归档。
2、归档材料要求客观、真实、完整。其中,纸质或实物材料,要求为原件;电子版稿件要求为定稿;艺术、文学类等创作手稿,尽可能为原件;文艺作品、照片、音频和影像资料,需附简短内容说明。
3、归档单位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归档材料移交表》(见附件),移交表一式两份,交接双方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印章后各留一份备查,电子版移交清单发送至指定邮箱。
4、对留存在社会和个人手中的文件资料,档案与校史馆采用无偿捐赠的方式进行征集,凡经鉴定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对自愿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或《捐赠证书》以示感谢。
三、联系方式
各单位在开展疫情防控档案收集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校档案与校史馆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7739683
邮箱:dag@zzu.edu.cn
感谢您对学校档案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档案与校史馆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