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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郑州大学兼职档案员的通知

作者 : 访问量:次 发布时间:2024-04-12

机关各部门、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日常档案管理工作,完善兼职档案员网络,提高各类文件材料归档质量,保障我校档案工作体系的稳定运行,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郑州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实行兼职档案员制度。由于组织机构及人员变化较大,请各单位、各部门重新确定并报送各部门、各单位档案工作负责人及兼职档案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档案工作负责人主要工作职责

1.按照学校要求,统筹安排本单位档案工作。

2.选配兼职档案员,并维持兼职档案员的相对稳定。

3.为兼职档案员开展档案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本单位档案工作顺利开展。

4.指导、检查、督促本单位兼职档案员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对本单位各类归档文件材料归档质量负责。

5.设档案分室的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专门档案管理工作。

(二)兼职档案员主要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学校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2.熟悉本单位业务,积极主动做好档案工作。

3.按照档案自然形成规律,做好本单位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统计等工作,维护归档文件材料的准确、齐全、完整、系统。

4.执行归档文件材料形成单位“部门立卷”制度,做好归档文件材料的编目、组卷、装订、著录.上传等工作,保证归档质量,并按时向档案与校史馆移交。

5.主动接受档案与校史馆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6.积极参加档案业务培训和档案工作会议,努力学习档案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7.做好归档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二、相关要求

1.各单位需明确一名班子成员担任本单位档案工作负责人。

2.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选配熟悉本单位业务、责任心强、相对固定和稳定的人员担任兼职档案员,为兼职档案员工作创造条件和便利,关心并及时解决兼职档案员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兼职档案员及其通讯方式应保持相对固定,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人员或通讯方式的,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填写档案工作负责人及兼职档案员登记表(附件1),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单位盖章后,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档案与校史馆邮箱:dag@zzu.edu.cn。邮件名称统一为“单位+登记表”。联系人:王老师 67767732。

兼职档案员请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进入“兼职档案员业务交流群”,以便业务上进行交流沟通。进群后请修改备注为“单位+姓名”,谢谢配合!


附件1:档案工作负责人及兼职档案员登记表

2024年4月12日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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