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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启用并试运行智慧督查系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0日 18:5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升督查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优化工作流程,强化目标管理、过程管理,实现工作闭环,切实保障党委、行政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督察办公室开发了智慧督查系统,现就启用并试运行智慧督查系统通知如下。

    一、督办事项

    构建“三纵两横”体系,主要围绕学校重要决策部署(党委常委会会议及校长办公会议决议)、重点工作(年度工作要点、高质量发展指标)、领导重点交办事项等三个层面,健全学校-部门(院系)两级督查工作架构,通过数据融通、部门协同,推动重点工作加快落地见效。

    二、督办形式

    (一)督办事项全流程闭环管理

    一是前置信息完善。责任单位针对每项任务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填报完成时限、责任校领导、责任部门领导、具体责任人、阶段目标及相应完成时间节点。二是定期反馈进展。责任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填报各项任务的进展内容、进度状态、自评进度百分比,依次经部门领导、分管校领导审核后,报至督察办公室。三是按时完成办结。责任单位在规定办结时限前完成任务,并及时填报办结申请单、上传办结报告作为附件,依次经部门领导、分管校领导审核,报至督察办公室,通过后实现办结,未办结事项将提前自动发起预警提醒。对逾期未办结事项,责任单位要提交情况说明,督察办将通过书面督查、面谈督查、实地督查等方式,进一步了解情况、协同责任单位落实工作任务。

    (二)“督查一张图”全过程实时通报

    设立智慧督查数据“驾驶舱”,分层级、分模块对各类任务、关键指标的进展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展示通报。设置“红黑榜”,“红榜”分别依据承办任务数量、已完成任务数量、任务完成率,对各责任单位由高至低排名;“黑榜”依据逾期未完成的任务数量,对各责任单位由高至低排名,通过排名激励和落后预警,推动提升工作积极性和执行力。实时监测科研经费、人才引进、创收、社会捐赠、就业率等重要指标的整体进度,同时对各单位完成相关指标的进度进行排名展示。

    (三)督查结果“三挂钩”全方位运用

    根据《郑州大学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落实年度重点工作、党委常委会会议及校长办公会议决议情况等,都是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中重要考核内容。纳入智慧督查系统事项的督查结果,将与综合考核挂钩、与预算绩效挂钩、与干部使用挂钩。进一步强化正向激励和整改问责。对于工作落实速度快、质量好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鼓励,并总结推广经验;对于存在拖延敷衍、弄虚作假、相互推诿、落实不力等现象的,进行通报批评,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以问责倒逼督查事项贯彻落实。

    三、工作要求

    目前,2025年度工作要点已录入智慧督查系统、先行开展线上反馈工作。请各责任单位坚持目标引领,深入研究谋划,细化实化工作台账,系统推动落实。年度工作要点每月30日前须进行一次进展反馈,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决议及领导重点交办事项按照设定时间节点按时报送进展。所有督办事项须于拟办结时限前申请办结,超时未填报系统自动判定为逾期。

    联系人:郭家昊,6778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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