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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学校OA系统上线校内签报功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0日 19:04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内部公文运转,强化分级决策体系,明晰权责边界,凝聚管理合力,切实为基层减负,提高工作效能,根据《郑州大学行政公文处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即日起在OA系统原校内呈文流程基础上,升级上线校内签报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报范围

    校内签报(以下简称“签报”)是指校内各单位在推进工作时,就职责范围内的重要事项,需向学校领导或相关职能部门请示、报告、申请时,通过OA系统提交的非涉密书面函件。

    (一)签报发起主体范围

    学校机关部门、学院及科研机构、医学院各单位、各直属附属单位。

    (二)签报呈送主体范围

    学校领导,机关部门及各直属附属单位(以下简称职能部门)。

    (三)签报使用范围

    1.请示类

    1)各单位工作中,涉及学校发展战略、教学科研重大改革等,需向学校职能部门或校领导请示的事项。

    2)涉及学校层面重要资源调配等需相关职能部门或校领导审批的申请事项。

    3)超出本单位决策范围,需职能部门在业务范围内给予政策解释、流程指导或支持的事项。

    4)涉及教育教学资源、办公场地等常规资源调配需职能部门审核批复的申请事项。

    2.报告类

    1)各单位工作职责范围内需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或校领导报告的重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各单位重要工作阶段性进展、重要工作成果、重大事件处理情况、学校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的纪要及落实情况,以及学校领导交办事项处理情况等,不得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

    2)按照职能部门要求提交的专项工作进展报告、数据统计报表,以及与职能部门主管业务相关的阶段性成果等事项。

    3.协调类

    1)涉及多个二级单位协作,需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或校领导统筹协调的事项。

    2)需职能部门牵头协调的跨部门工作衔接、资源共享、问题解决等事项。

    4.其他类

    1)按照相关规定需向学校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

    2)党政办公室认为需通过签报形式汇报、沟通的其他事项。

    二、签报程序

    (一)发起

    1.由各单位公文管理员登录学校OA系统,在主界面找到“校内签报”模块,点击进入。

    2.按照签报表单内容进行填写,如有相关附件(如方案、数据表格、证明材料等),请与正文内容合并,并点击“上传正文”按钮进行上传。

    3.确认签报内容无误后,点击“发送”按钮。

    (二)流转

    1.签报须严格遵循分级流转要求:

    1)校内各学院、科研机构、医学院各单位签报事项,原则上应先呈送相关职能部门。

    2)职能部门根据签报事项内容,结合部门职责处理。对于超出部门职责决策权限范围的事项,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署、提出拟处理意见后呈报分管校领导。

    3)如需呈报学校主要领导签批的签报,要经分管(联系)校领导签署、并提出拟处理意见后,方可呈送。

    2.主送对象为职能部门的签报,由接收签报的职能部门进行流转。本部门职责内可决策事项,应先由分管负责同志填写明确意见,并由主要负责同志审核通过后,返回签报发起单位;超出本部门决策范围的,应流转至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会签,会签单位应填写明确意见,由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名后返回主送职能部门。如需呈报分管校领导签批按相关流程要求运转。

    3.主送对象为校领导的签报、运转过程中需呈报校领导的签报,一律由党政办公室进行流转。

    (三)落实

    签报事项可由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处置或校领导签批单个部门负责的,由部门直接落实。学校领导签批由牵头部门负责落实、并涉及其他单位的,牵头部门协调落实,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党政办公室反馈。党政办公室(督察办公室)根据学校领导签批意见及督办工作要求,做好重要签批事项的督办工作。

    (四)归档

    签报办结后,由学校党政办公室统一负责电子归档。

    三、签报格式

    签报包括标题、事由、主送对象、正文和落款等内容。

    (一)标题

    XX单位关于XX的请示/报告/……”,使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体。

    (二)事由

    简要明确体现请示/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字数一般应控制在200字以内。

    (三)主送对象

    签报的主送对象应根据校领导分工情况或部门职责予以明确,禁止笼统呈报或多头报送。

    (四)正文

    正文用3号方正仿宋简体字,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第一层用3号黑体字,第二层用3号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3号方正仿宋简体字。

    1.请示、申请、协调类:由请示、申请及需协调事项、理由、请求三部分组成,要求一文一事,简明扼要。请示类签报要提出明确意见或建议方案供领导参考。结尾用语一般用“妥否,请批示”等字样。

    2.报告类:由报告背景、主题内容、结论三部分组成,要求简洁客观、事实清晰。结尾用语一般用“特此报告,请予审阅”等字样。

    (五)落款

    署签报发起单位名称,发起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需审核签报内容并签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签报工作是提升工作质效、服务学校一流大学建设的重要举措,做好签报工作对于加快事项解决和内涵建设、促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规矩意识,严格签报程序,按通知要求做好签报工作。

    (二)规范签报内容

    签报内容应做到主题明确、条理清晰、语言简洁、数据准确。请示和协调类签报应明确提出具体请求事项和理由,突出重点和关键信息,说明需要协调的问题和拟处理意见。

    (三)严格签报流程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签报程序进行操作,不得越级签报或漏报。凡属各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以及经过单位之间协商可以解决的问题,不向学校领导报送签报。在签报发起前,要认真核对主送对象,确保流程准确;在签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关注签报状态,严格遵守签报流程节点办理时限要求,认真落实校领导批示意见,不得拖延推诿。

    (四)严肃签报纪律

    各类签报不得多头报送、重复报送,除学校领导直接交办的个别事项和确需直接报送学校领导审批的事项,以及依照学校相关规定必须线下报送校领导的涉密事项、重大突发事件、重要敏感事项以及部分涉外事项外,禁止将签报以纸质形式直接报送学校领导。签报事项经学校领导签批后,不得修改,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必须报学校领导重新签批。签报内容属于过程性信息,不得对外公开。

    (五)加强监督管理

    党政办公室负责对校内签报工作进行统筹管理和监督检查,定期对签报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对违反签报规定、处理不及时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联系人:张瑞鹏,6778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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