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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警示——中国联通某市分公司员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06日 12:59    浏览次数:

             20143月,某博客网站刊登疑似涉密文件的图片,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经查,3月,中国联通某市分公司机要员张某到市政府领取一份秘密级文件,交给公司总经理贺某。贺某在办公室看完文件后,对部分内容进行标注,并使用手机对文头及标注内容进行拍照。当天下午,贺某将拍摄的3张照片(其中文头照片清楚显示文件标志为秘密级),连同编辑好的评论上传至个人博客。事件发生后,司法机关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贺某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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