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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解读二——《郑州大学合同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5-01-02 点击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学校结合体制机制改革和“学科建设年”需要,开展了规章制度清理工作,修订和新制定了部分规章制度。为便于师生了解学校部分规章制度的新变化、新要求,现推出“规章制度解读”专栏。本期对学校新修订的《郑州大学合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解读。

一、《办法》修订的背景

《郑州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自制定实施以来,结合学校“合同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有效的起到了防范合同法律风险、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的作用。但随着学校一流大学建设的深入推进,学校实施“院办校”等体制机制改革,与国内外合作日益增多,对合同管理、办理程序、信息化水平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合同管理权限、程序,推进“放管服”改革,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我们结合学校当前情况对《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办法》主要修订的内容

一是对各归口部门的合同管理职责进行了调整。按照学校体制机制改革要求,结合调整后的部门职能,明确了改革后各部门合同归口管理的职责。同时进一步明确,如部门名称或者职责调整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为调整后的相应部门;未明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或存在归口管理异议的,由党政办公室协调处理,协调不成的由分管校领导确定。

二是对对外协议的签署授权进行了调整。原办法规定“学校对外签订的校地、校所、校际与校企合作协议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提交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基于当前学校对外协议数量增多的实际情况,党政办公室联合规划与学科建设部、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等归口管理对外协议较多的四家单位,与《办法》修订同步制定对外协议管理细则。修订后的《办法》和四部门制定的对外协议管理细则,通过分级分类管理、完善管理流程、明晰各部门权责等内容,进一步优化了合同管理流程,提升了合同审批效率。

三是对合同管理做了进一步规范化要求。明确了各部门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内容,规范了各类合同审批要求,强化了各部门归口管理和协同审核职责,确定了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资产与财务部、审计处和招标办公室在合同全过程监督监管过程中的职责。

三、《办法》落实的配套措施

学校将进一步推动学校各级各类合同特别是对外协议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合同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二期建设,重点增加合同范本数量,全面推动各类采购合同、对外协议的在线审批,加强合同履约和合同监督检查,确保各部门在合同管理专业分工、横向协同、流转衔接、闭环管理等方面进行有效整合,进一步规范学校合同管理,防控合同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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