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优化郑州大学“规章制度合法性审查”与“对外合作协议合法性审查”流程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大学委员会郑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充分发挥学校法律顾问在服务改革发展、构建制度体系、推进依法决策、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校长办公室(法制办公室)结合学校协同办公平台(OA系统)和合同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对“规章制度合法性审查”与“对外合作协议合法性审查”流程进行了优化。现明确如下:
1.规章制度、未在合同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上线的对外合作协议
学校各单位公文管理员根据《郑州大学合同管理办法》(校政〔2014〕56号)、《郑州大学行政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办法》(校政〔2021〕10号)等相关制度要求,通过学校协同办公平台(OA系统)进入“郑州大学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表”办理相关业务。具体流程如下:
承办单位公文管理员发起,登录协同办公平台(OA系统),点击“郑州大学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表”,在事务类型中选择“规章制度”或“对外合作协议”,并填写表单内容→承办单位负责同志审核→校长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审核→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向承办单位反馈。
2.在合同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上线的对外合作协议
学校各单位承办人根据《郑州大学合同管理办法》(校政〔2014〕56号)、《郑州大学行政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办法》(校政〔2021〕10号)等相关制度要求,通过学校合同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进入相关类型协议用印审批表办理相关业务。具体流程如下:
承办单位承办人发起,登录合同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点击上方灰色“其他合同用印审批表”快捷按钮,选择相关类型协议用印审批表,填写表单内容→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初审→职能部门联审联签(可选)→校长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审核→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核→向承办单位反馈
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法制办公室阎震,电话:67780080。
校长办公室(法制办公室)
202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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