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与国内单位开展的全面合作,提升合作实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郑州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郑州大学国内全面合作协议管理实施细则》。规划与学科建设部联合法制办公室和信息化办公室、网络管理中心,依托“合同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国内全面合作协议线上审核办理。现将线上审核流程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围
根据《关于印发<郑州大学合同管理办法>及四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校政〔2024〕56号),此流程适用的国内全面合作,是指以郑州大学为一方当事人,与国内政府(含下属厅、局、委)、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的,需要学校层面整体推动落实的全面性、综合性合作,不包括由一个校内单位对接落实的单一领域合作。
二、使用指南
1.国内全面合作协议审核流程统一登陆入口为郑州大学“综合服务门户”。账号为教职工工号,密码为统一身份密码。

2.国内全面合作协议审核流程点击“合同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进入。

3.进入合同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后,选择合同管理系统。

4.进入合同管理系统后,可由两种途径进入国内全面合作协议审核流程:
(1)合同业务→业务发起→合作类→国内全面合作协议审核流程;

(2)其他合同用印审批表→合作类→国内全面合作协议审核流程。


5.进入国内全面合作协议审核流程后,发起人填写校方关键信息和相对方关键信息,并上传协议初稿和附件。可通过合同管理系统→我的工具→合同范本→合作类或从规划与学科建设部网站下载协议参考模板。

6.发起人点击左上角“发送”按钮,呈现“选择节点执行人”页面;点击“选择节点执行人”页面上“执行人”右侧空白格,选定项目负责人,系统将自动进入项目负责人审核环节;项目负责人完成审核并点击“确定”按钮后,相关信息将由系统自动推送至规划与学科建设部;规划与学科建设部初步审核后,不符合要求的协议退回承办单位,符合要求的协议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联审联签及合法性审查。

7.发起人根据联审联签及合法性审查意见对合作协议进行修订并上传。属于重大合作事项的协议需上传学校研究通过的会议纪要。线上审核流程完成后,发起人线下用印并上传协议最终稿。
三、联系人
各单位在使用国内全面合作协议线上审核流程遇有的问题,可联系规划与学科建设部张孟涵(67781807,17513151353)。
规划与学科建设部
法制办公室
信息化办公室、网络管理中心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