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自助办理个人数字证书及签名的通知》要求,结合“合同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运行实际,为优化电子印章使用管理,向广大师生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服务,现就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适用范围
标准采购合同使用签署人电子签名和学校合同电子印章。
非标采购合同仍按原流程线上审批线下签字用印。
二、用印流程
(一)使用非科研、非学科、非人才经费标准采购合同
此类合同签署人为《郑州大学关于采购合同签署实施集中统一授权的通知》中授权的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第一步:用印申请。承办单位发起人线上发起用印申请,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线上审批,审批通过将自动加盖主要负责同志电子签名。
第二步:用印审批。法制办公室工作人员线上审批,审批通过将自动加盖学校合同电子印章。
第三步:合同相对方签字盖章。
第四步:合同备案。由承办单位发起人在合同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上传合同终稿(用印完成合同的PDF扫描文件)。
(二)使用科研、学科、人才经费标准采购合同
此类合同签署人为《郑州大学关于采购合同签署实施集中统一授权的通知》中授权的项目负责人(校方签署人)。
第一步:用印申请。承办单位发起人线上发起用印申请,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线上审批,项目负责人(校方签署人)线上复核后自动加盖本人电子签名。
第二步:用印审批。法制办公室工作人员线上审批,审批通过将自动加盖学校合同电子印章。
第三步:合同相对方签字盖章。
第四步:合同备案。由承办单位发起人在合同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上传合同终稿(用印完成合同的PDF扫描文件)
三、其他
1.个人需在学校电子印章服务平台领取个人数字证书及电子签名。
2.非标采购合同电子签章使用安排另行通知。
3.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合同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0371-67780080
电子印章服务平台 0371-67781506
法制办公室
信息化办公室、网络管理中心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