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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关于“本科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共建协议用印审批流程”上线运行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5-23 点击数:

校内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与国内单位共建本科实习实训教学基地,提升合作实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郑州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教务部制定《郑州大学本科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校教务〔2024〕6号),并在此基础上联合法制办公室和信息化办公室、网络管理中心,依托“合同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本科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共建协议线上进行用印审批。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围

根据《郑州大学本科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校教务〔2024〕6号),此流程适用学校本科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共建协议用印审批。共建本科实习实训教学基地是指以郑州大学为一方主体,与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研究机构等在本科实习实训教学领域开展的,需要学校层面整体推动落实的合作。

二、使用指南

本科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共建协议用印审核流程如下:

1.统一登陆入口为郑州大学“综合服务门户”。账号为教职工工号,密码为统一身份密码。

2.首页点击“合同管理”进入合同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3.进入合同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后,选择合同管理系统。

4.进入合同管理系统后,由合同业务—业务发起—教学类—本科实习实训教学基地用印审核流程,或点击其他合同用印审批表进入。

5.进入本科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共建协议用印审核流程后,发起人填写校方关键信息和相对方关键信息,并上传协议初稿和附件。

6.发起人点击左上角“发送”按钮,呈现“选择节点执行人”页面;点击“选择节点执行人”页面上“执行人”右侧空白格,选定承办单位负责人,系统将自动进入承办单位负责人审核环节;承办单位负责人完成审核并点击“确定”按钮后,相关信息将由系统自动推送至教务部,教务部初步审核后,不符合要求的协议退回承办单位,符合要求的协议推送至教务部领导或合法性审查。

7.发起人根据教务部或合法性审查意见对合作协议进行修订并上传。属于重要合作事项的协议需上传学校研究通过的会议纪要。线上审核流程完成后,发起人线下用印并上传协议最终稿。

三、联系人

各单位在使用本科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共建协议线上审核流程遇有的问题,可联系教务部于老师:67783258。


教务部

法制办公室

信息化办公室、网络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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