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就业合作协议用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郑州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规定,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联合法制办公室和信息化办公室、网络管理中心,依托“合同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就业合作协议线上进行用印审批。现将协议用印审核流程说明如下:
1.统一登录入口为郑州大学“信息门户”。账号为教职工工号,密码为统一身份密码。

2.首页点击“合同管理”进入合同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3.进入合同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后,选择合同管理系统。

4.进入合同管理系统后,由合同业务—业务发起—公共模板—招生就业类—郑州大学就业合作协议用印审批表进入。

5.进入郑州大学就业合作协议用印审批流程后,发起人填写校方关键信息和相对方关键信息,并上传协议初稿和附件。

6.发起人点击左上角“发送”按钮,呈现“选择节点执行人”页面;点击“选择节点执行人”页面上“执行人”右侧空白格,选定承办单位负责人,系统将自动进入承办单位负责人审核环节;承办单位负责人完成审核并点击“确定”按钮后,相关信息将由系统自动推送至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就业中心”)审核;需经职能部门联审联签及法制办公室合法性审查的协议,经过此步骤后重新上传协议,系统再次推送至就业中心审核;符合要求的协议依次推送至就业中心领导审核及分管校领导审批。

7.发起人根据就业中心或法制办公室合法性审查意见对合作协议进行修订并上传。线上审核流程完成后,发起人线下用印并上传协议最终稿。
各单位在使用郑州大学就业合作协议用印审批线上审核流程遇到问题时,可联系67739612。
法制办公室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