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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州大学本科人才培养类合作协议用印审批流程”上线运行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3-27 点击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类合作协议用印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郑州大学合同管理办法》,教务部联合法制办公室,依托“合同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本科人才培养类合作协议用印审批线上办理。现将协议用印审核流程说明如下:

1.统一登录入口为郑州大学“信息门户”,账号为教职工工号,密码为统一身份密码。

2.首页点击“合同管理”进入合同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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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入合同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后,选择合同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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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入合同管理系统后,由合同业务—业务发起—公共模板—教务类—郑州大学本科人才培养类合作协议用印审批表进入。

5.进入郑州大学本科人才培养类合作协议用印审批流程后,发起人填写校方关键信息和相对方关键信息,并上传协议初稿和附件。

6.发起人点击左上角“发送”按钮,呈现“选择节点执行人”页面;点击“选择节点执行人”页面上“执行人”右侧空白格,选定承办单位负责人,系统将自动进入承办单位负责人审核环节;承办单位负责人完成审核并点击“确定”按钮后,相关信息将由系统自动推送至教务部审核;需经职能部门联审联签及法制办公室合法性审查的协议,经过此步骤后重新上传协议,系统再次推送至教务部审核;符合要求的协议依次推送至教务部领导审核及分管校领导审批。

7.发起人根据教务部或合法性审查意见对合作协议进行修订并上传,属于重要合作事项的协议需上传学校研究通过的会议纪要。线上审核流程完成后,发起人线下用印并上传协议最终稿。

各单位在使用郑州大学本科人才培养类合作协议用印线上审批流程遇到问题时,可联系67783556。




教务部

法制办公室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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