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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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公派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3-02-22 17:05:04  浏览:

校内各单位:

2023年国家公派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链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37,查阅2023年国家公派国家公派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拔简章,对外联系取得邀请函。按照《202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2023310日至202332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报名系统(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申报。

         二、申请条件

         凡符合《202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三、评审与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专家评审将主要从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单位推荐意见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录取结果于2023年5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人网上填写申请表后,打印并由本人签字,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中推荐意见栏由申报人所在学院填写,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将电子版推荐意见以word文档形式发至邮箱zzufao@zzu.edu.cn。

        2.各单位下载通知附件,填写《2023年国家公派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汇总表》,用A4纸打印后由院系负责人签字,加盖院系公章,电子版发至zzufao@zzu.edu.cn。

        五、上报材料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3年3月22日17:3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546房间,逾期不再受理。

纸质材料包括:

1.每位申请人的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各一份;

2.申请人在线扫描提交的所有支撑材料复印件(由院系审核原件加盖公章)一套;

3.院系汇总表一份。

 

联系人:

国际处:杨老师,67780026;

国际处:孟老师,67780020;

学生处:高老师,67739289;

研究生院:刘老师,67780050

邮箱:zzufao@zzu.edu.cn

附件:2023年国家公派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汇总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研究生院

学生处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