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关于商请协助更新和增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的函》(留金选[2023]94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更新和增补我校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补专家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住)权,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岁(两院院士、副校级或司局级及以上专家可放宽至65岁),政治素质高、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工作严谨,具有12个月(含)以上连续留学经历,熟悉并支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有意愿、时间和精力参加评审工作,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能阅读外文申请材料,熟悉计算机操作。
优先推荐“双一流”建设学科、交叉学科(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国家安全)的专家;优先推荐曾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或博士联合培养的专家和曾获得“国家优秀资费留学生奖学金”人员;优先推荐具有长期留学经历(24个月及以上连续留学或工作经历)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优先推荐主管国际交流与合作、研究生培养、教师培训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或校级领导,从事国际区域问题研究或相关专业的专家,在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等国家有长期留学经历的精通俄语的专家,以及熟悉国际组织运行规则,从事国际组织研究、国际组织人才培养的研究型专家或具有国际组织工作经历的专家(可使用英语或法语等进行面试)。
二、申报事宜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留学基金委的条件推荐愿意参与评审工作的专家。
各单位汇总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并于2024年1月12日下午5:30前,将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送至行政楼546室,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ufao@zzu.edu.cn。
以往已推荐的评审专家不需重复推荐。有职称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变更的,请重新填写信息登记表。如已长期脱离教学和科研工作,或因年龄或身体因素不能参与评审工作的,请在登记表中注明,办理退出手续。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67780026
附件1:汇总表
附件2: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