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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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关于“涉外合作协议审核流程”上线运行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5-02-24 14:27:47  浏览: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与国(境)外单位开展的合作,提升合作实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郑州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郑州大学涉外协议管理实施细则》。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合法制办公室和信息化办公室、网络管理中心,依托“合同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涉外合作协议线上审核办理。现将线上审核流程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围

根据《关于印发<郑州大学合同管理办法>及四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校政〔2024〕56号),此流程适用的国(境)外合作,是指以郑州大学为一方当事人,与国(境)外政府部门、国际组织、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公司企业等组织签署的教学科研合作协议、备忘录等。

二、使用指南

1. 涉外合作协议审核流程统一登陆入口为郑州大学“综合服务门户”。账号为教职工工号,密码为统一身份密码。


2.涉外合作协议审核流程点击“合同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进入。


3.进入合同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后,选择合同管理系统。


4.进入合同管理系统后,可由两种途径进入涉外合作协议审核流程:

(1)合同业务→业务发起→合作类→涉外合作协议审核流程;

(2)其他合同用印审批表→合作类→涉外合作协议审核流程。


5.进入涉外合作协议审核流程后,发起人填写校方关键信息和相对方关键信息,并上传协议初稿和附件。


6.发起人点击左上角“发送”按钮,呈现“选择节点执行人”页面;点击“选择节点执行人”页面上“执行人”右侧空白格,选定项目负责人,系统将自动进入项目负责人审核环节;项目负责人完成审核并点击“确定”按钮后,相关信息将由系统自动推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初步审核后,不符合要求的协议退回承办单位,符合要求的协议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联审联签及合法性审查。


7.发起人根据联审联签及合法性审查意见对合作协议进行修订并上传。属于重大合作事项的协议需上传学校研究通过的会议纪要。线上审核流程完成后,发起人线下用印并上传协议最终稿。

三、联系人

各单位在使用涉外合作协议线上审核流程如有问题,可联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郭瑞婷(67780026)。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法制办公室

信息化办公室、网络管理中心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