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随着我校“双一流”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各单位举办国际会议的规模、层次和影响力不断提升。为进一步规范外事工作纪律,完善国际会议报批流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际会议界定
在郑州市举办的、与会者除中国以外来自3个及以上国家和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的会议、论坛、研究会、报告会、交流会等。
二、审批流程
1.国际会议举办前3个月,主办单位应将申请材料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履行校内审批程序后,报省教育厅批准。
2.会议结束10个工作日内,主办单位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反馈会议召开情况,并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报省教育厅。
3.如需邀请上级领导出席获批后的国际会议,主办单位应在会议召开前30个工作日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出书面申请。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履行校内审批程序后,报省教育厅。
三、注意事项
1.主办单位应遵守外事纪律,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履行国际会议报批手续。
2.严禁未经上级批准召开任何形式的国际会议。
3.主办单位要对与会代表送交的论文进行认真审查。
4.会议期间,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携带涉密文件、资料参加会议活动。
5.举办国际会议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限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会议申报资料详见附件:举办国际会议流程及相关规定资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老师 徐老师
电 话:0371-67739662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