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推动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内涵式发展,全面深入推进我校国际化办学工作,鼓励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专家学者来校学术交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设立“外国及港澳台专家大讲堂支持计划”,用于资助专家来校开展学术讲座、专题报告、短期课程或工作坊,打造学校特色化、专业化、品牌化学术交流活动。现将2026年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拟邀请的专家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的术声誉或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学术造诣深厚,对某一专业或领域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其成果处于本行业或本领域学术或技术前沿,为业内普遍认可。
二、资助标准
1.资助内容涵盖专家一次性往返国际或港澳台地区旅费(须连程),及在校期间住宿费;
2.资助额度实行分类控制:
·亚洲(含港澳台)地区专家:原则上不超过0.5万元人民币;
·亚洲以外地区专家: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
3.资助范围参照财政部、外交部印发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及《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行〔2017〕434号)执行。
4.鼓励各单位配套经费,共同提升活动层次与规模。
三、考核指标
项目负责人应从以下指标中选取并认领不少于3项:
1.完成不少于1场公开学术讲座,听众不少于50人;
2.组织专家与本院师生开展座谈或合作研讨至少1次;
3.依托讲座推动后续合作意向或协议1项;
4.提交图文并茂的讲座总结报告(含现场照片、宣传材料等);
5.在校内外媒体发布讲座新闻稿至少1篇。
四、申请流程
申请人填写《郑州大学“外国及港澳台专家大讲堂”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1)、《外国及港澳台专家大讲堂信息汇总表》(附件2),由学院负责同志签字、加盖公章,由学院外事秘书(专员)于每月15日前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办公室(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546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en_yuan@zzu.edu.cn。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定期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公示。
五、计划实施
获得立项的讲座应在2026年12月10日之前完成。活动负责人至少提前15天落实讲座专家来访时间、讲座地点、报告题目,在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履行讲座审批手续,并在郑州大学官网“学术动态栏”发布讲座通知。
专家来校交流后,项目负责人应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交执行材料,包括:
1.执行报告(不少于1000字);
2.讲座现场照片(海报、讲座通知等可一并提供);
3.相关报销凭证;
4.专家护照首页及出入境记录;
5.新闻报道(网页及公众号推文等)。
以上材料纸质版由学院外事秘书(专员)提交至行政楼54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en_yuan@zzu.edu.cn。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67780026
联系邮箱:ren_yuan@zzu.edu.cn
办公地点: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5楼546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