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海外交流

关于申报2023年(第一批)海外虚拟研究院博士生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3-04-19 11:46:07  浏览:

校内各单位: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我校学科建设步伐,根据《郑州大学海外虚拟研究院建设方案》(校政文〔2020〕26号),学校实施海外虚拟研究院博士生资助项目,以加强与世界一流大学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各单位海外虚拟研究院建设情况年终国际化绩效考核挂钩。为做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合培养的目的和意义

海外虚拟研究院项目是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借助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推动我校本科生、研究生海外深造拓宽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渠道,提升我校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以及科研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举措。

培养对象

(一)我校选拔推荐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或硕士毕业生,由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录取即将赴外攻读学位的博士研究生。

(二)我校选拔推荐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或硕士毕业生,已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录取注册一年博士研究生。

三、资助标准

(一)获得录取资格的学生可获得10万/人的基金作为攻读学位期间的奖学金

(二)获得录取资格学生的中方导师可获得2万元的国际交流基金,资助中方或外方导师开展联合培养指导工作学术交流

(三)完成博士学业后入职本校工作的录取人员,在入职后可获得5万元资助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2.身心健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遵纪守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致力于科学研究工作,学习刻苦、勤奋,且成绩优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及较强的科研潜力。

5.校内导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承担有国家、省部级课题或横向课题,有充足科研经费,能够给予学生一定资助。

6.攻读学位的海外高校须我国教育部认可的高校。

7.同等条件下,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公派资格申请人优先

培养方案

(一)培养学制。研究院博士生培养学制为3-6年,由中外合作导师统筹双方资源,制定培养方案。学生在海外学习的时间须符合我国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的规定。

(二)课程设置。博士生的课程任务原则上由海外合作高校完成。经双方导师同意,海外合作方承认在我校所修课程学分的,可在我校完成。

(三)成果要求。博士生在双方导师共同指导下取得的学术成果,其知识产权原则上由双方共享。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著作)、申请专利、申报奖项等实行双署名制,至少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上发表1篇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论文。

六、申请流程

申请人按照材料清单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填写《郑州大学海外虚拟研究院博士生项目申请表》,经国内导师签字后,由所在院系负责同志签字盖章,报送研究生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导师推荐,院系推选,择优录取”的方式,确定资助名单。

七、材料清单

1、《郑州大学海外虚拟研究院博士生项目申请表》(一式3份);

2、海外高校录取通知书;

3、博士课题研究计划书;

4、经费使用计划书;

5、国内导师科研项目证明;

6、硕士毕业学位论文;

7、双方导师间签署的海外虚拟研究院项目合作协议书(中英文);

8、校际合作协议(校际MOU)(中英文)。

八、报送材料

申请人按照材料清单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完成导师、院系、研究生院审批手续后,于2023年5月31日前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行政楼546办公室)。

联系人:郭老师 6778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