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系统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针对外国专家管理的重要在线系统,也是我处出入境事务科为我校外籍专家和教师办理工作许可相关业务的重要平台。服务对象涉及我校所有校聘、院聘的短期、长期的外籍专家、教师及外籍博士后人员。该系统的业务主要有:外国人才签证、境外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90日及以下)、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变更及补遗等。
为了更好地服务我校招才引智,提升国际化师资队伍建设水平,优化我校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业务申办流程,培养一支熟悉外国专家管理业务的专办员队伍,我们将省人社厅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中的业务及其办理须知做一整理,发布在此,仅供大家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作为参考。
业务一:外国人才签证
A. 申请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申办须知:
一、R字签证发放对象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申请 R 字签证的外国人,应当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外国高端人才(A 类)标准条件。国家外国专家局会同外交部、公安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资源供求状况适时调整外国高端人才认定标准;
二、外国人在境外申请 R 字签证,由邀请单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以下称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在线提交申请表、国内单位邀请函件以及符合 R 字签证人才认定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符合外国高端人才标准条件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在 5 个工作日内在线向国内邀请单位出具《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见附件),并将《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等信息交换至我国驻申请人所在国(地区)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国家外国专家局将前述信息交换至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应当对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开展外国人才资质受理、审核、工作管理和服务保障等加强监督检查;
三、外国高端人才获得R字签证后,请注册持R字签证外国人入境信息更新系统(Entry Information Updating System for Foreigners with R Visa),并每次入境前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可能会对您以后入境工作产生影响;
四、办理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不收取任何费。
B. 持R字签证申请工作许可
申办须知:
一、适用人员
1. 高端人才(A)类可直接申办;
2. 已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持工作签证入境的外国人;
3. 申请人在境内,已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并已取得工作居留许可的外国人(科创新政);
4. 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变换用人单位,但工作岗位不变且居留许可在有效期的;
5. 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家属持有效签证或有效期内的居留许可;
6. 短期转长期选择其它选项。
二、流程
1. 已办理许可通知的申请人在系统内补充签证信息(Z或R签证);
2. 申请人填写相关签证或居留许可信息后,需重新生成申请表并上传至相关附件。
二、附件上传
1. 所有附件需彩色、正放上传。所传附件需与所选标签相一致,不得错传。
2. 所传附件原则上不得有水印遮挡;
3. 不得上传无关的附件。
三、信息填写
1. 所有信息均需以中文填写;所填信息需准确、属实,与所提供的各项材料一致:
① 护照号码、姓名(包括大小写)护照有效期与护照完全一致;
② 所获学位应与学位证书相符,没有明确学位就不能自行填写“硕士”或“学士”;
③ 教育背景应该连续,不间断,教育背景时间应与学位证书时间相符;
④ 工作经历要从毕业日期后开始填写,应该连续、不间断;无工作期间,请填写待业;
⑤ 办理签证地为实际申请签证所在地,通知办理成功后,申请人必须前往该地申请签证。故填写时需要确认清楚;
⑥ 申请表、合同均需要单位盖章,申请人签字。盖章签字处均需有日期。申请表需要勾选。
四、材料规范
1. 附件均需原件彩色、正放上传:
① 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不能涂改;至少需要中文,中英文版本关键信息应一致;合同需要包括:起始时间、职位名称、工作内容、工作地点、薪资(税前税后)、双方签字盖章及签订日期(积点积分的还需明确每年在华工作时间);申请《通知》的时候合同应还未生效;
② 境外派遣函需要包括:派遣单位名称、派遣国家及工作地点、派遣起始时间、职位名称、工作内容、薪资金额及发放单位,境内外公司盖章;
③ 学位证明需要包含明确的学位字样。(学士、硕士、博士);
④ 体检报告需为境内出入境的体检报告/使领馆申领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经使领馆认证的正规医院的体检;
⑤ 所提供的工作资历证明应为全职工作的证明;
2. 所有非中文材料需翻译成中文,盖章。
3. 所有认证材料上的认证(包括认证章)均需翻译成中文,盖章。
业务二:境外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A. 申请工作许可通知(入境前)
申办须知:
一、适用人员
1. 申请人在境外,要以Z字签证入境,则需首先办理许可通知。
2. 申请人在境内,需要获得工作类居留许可,但不符合直接办证的条件,则需首先办理许可通知(科创新政)。
二、流程
1. 用人单位在账户中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附件,点击提交。
2. 预审通过后,携带所需材料至受理点柜台进行受理。(外国高端人才(A类)预审通过后直接受理,入境后需要提交纸质材料核验;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外国高端人才,全流程在线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核验)
3. 决定通过后,单位自行打印通知。
三、附件上传
1. 所有附件需彩色、正放上传,所传附件原则上不得有水印遮挡。
2. 所有材料均需上传,不得漏传。
① 以积分达到该类别的人员还需上传每项积分对应的证明材料;
② A类人员需要附加上传达到该类别所使用的条件的证明材料:
(1)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的相关证明材料
(2)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
(3)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外国人才的相关证明材料
(4)创新创业人才的相关证明材料
(5)优秀青年人才的相关证明材料
(6)积点积分85分以上的证明材料(见条目二.2.①)
3. 不得上传无关的附件;所传附件需与所选标签相一致,不得错传。
四、信息填写
1. 所有信息均需以中文填写;所填信息需准确、属实,与所提供的各项材料一致:
① 护照号码、姓名(包括大小写)护照有效期与护照完全一致;
② 所获学位应与学位证书相符,没有明确学位就不能自行填写“硕士”或“学士”。
③ 教育背景应该连续,不间断,教育背景时间应与学位证书时间相符。
④ 工作经历要从毕业日期后开始填写,应该连续、不间断;无工作期间,请填写待业。
⑤ 办理签证地为实际申请签证所在地,通知办理成功后,申请人必须前往该地申请签证。故填写时需要确认清楚。
⑥ 申请表、合同均需要单位盖章,申请人签字。盖章签字处均需有日期。申请表需要勾选。
五、材料规范
1. 附件均需原件彩色、正放上传:
① 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不能涂改;至少需要中文,中英文版本关键信息应一致;合同需要包括:起始时间、职位名称、工作内容、工作地点、薪资(税前税后)、双方签字盖章及签订日期(积点积分的还需明确每年在华工作时间);申请《通知》的时候合同应还未生效;
② 境外派遣函需要包括:派遣单位名称、派遣国家及工作地点、派遣起始时间、职位名称、工作内容、薪资金额及发放单位,境内外公司盖章;
③ 学位证明需要包含明确的学位字样。(学士、硕士、博士);
④ 体检报告需为境内出入境的体检报告/使领馆申领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经使领馆认证的正规医院的体检;
⑤ 所提供的工作资历证明应为全职工作的证明。
2. 所有非中文材料需翻译成中文,盖章;
3. 所有认证材料上的认证(包括认证章)均需翻译成中文,盖章。
六、其他
1. 全球大学排名参考近五年入选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的国外大学;
2. “世界500强”即美国《财富》杂志2015年评选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
3. 高校聘请为副教授以上职位需提供聘书;
4. 以高层管理职位来申报的,需要提供企业组织构架图;
5.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须提供商务委员会批文;大、中型企业须提供企业社保名录及可以提现营业额的财务报表;
6. 税单需由现申请单位提供,税额应由现申请单位代缴,应满足连续12个月。
B. 申领工作许可证(入境后)
申办须知:
一、聘用合同或体检证明申请工作许可通知时未提供的,应补充提交,请“点击添加其他附件”添加;
二、申请人应补充填写《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中有关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部分信息;
三、申请材料未提交原件核验的,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时应提交原件核验。采用承诺制的证明材料,可不再提供纸质材料;
四、护照除遗失等特殊情况外,需要与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时所持护照一致。
业务三: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申办须知:
一、适用人员
1. 高端人才(A)类可直接申办;
2. 已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持工作签证入境的外国人;
3. 申请人在境内,已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并已取得工作居留许可的外国人,(科创新政);
4. 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变换用人单位,但工作岗位不变且居留许可在有效期的;
5. 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家属持有效签证或有效期内的居留许可.
6. 短期转长期选择其它选项;
二、流程
1. 已办理许可通知的申请人在系统内补充签证信息(Z或R签证);
2. 申请人填写相关签证或居留许可信息后,需重新生成申请表并上传至相关附件;
三、附件上传
1. 所有附件需彩色、正放上传;所传附件需与所选标签相一致,不得错传;
2. 所传附件原则上不得有水印遮挡;
3. 不得上传无关的附件。
四、信息填写
1. 所有信息均需以中文填写;所填信息需准确、属实,与所提供的各项材料一致:
① 护照号码、姓名(包括大小写)护照有效期与护照完全一致;
② 所获学位应与学位证书相符,没有明确学位就不能自行填写“硕士”或“学士”。
③ 教育背景应该连续,不间断,教育背景时间应与学位证书时间相符。
④ 工作经历要从毕业日期后开始填写,应该连续、不间断;无工作期间,请填写待业。
⑤ 办理签证地为实际申请签证所在地,通知办理成功后,申请人必须前往该地申请签证。故填写时需要确认清楚。
⑥ 申请表、合同均需要单位盖章,申请人签字。盖章签字处均需有日期。申请表需要勾选。
五、材料规范
1. 附件均需原件彩色、正放上传:
① 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不能涂改;至少需要中文,中英文版本关键信息应一致;合同需要包括:起始时间、职位名称、工作内容、工作地点、薪资(税前税后)、双方签字盖章及签订日期(积点积分的还需明确每年在华工作时间);申请《通知》的时候合同应还未生效;
② 境外派遣函需要包括:派遣单位名称、派遣国家及工作地点、派遣起始时间、职位名称、工作内容、薪资金额及发放单位,境内外公司盖章;
③ 学位证明需要包含明确的学位字样。(学士、硕士、博士);
④ 体检报告需为境内出入境的体检报告/使领馆申领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经使领馆认证的正规医院的体检;
⑤ 所提供的工作资历证明应为全职工作的证明;
2. 所有非中文材料需翻译成中文,盖章。
3. 所有认证材料上的认证(包括认证章)均需翻译成中文,盖章。
业务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
申办须知:
一、 工作许可证延期申请仅能在工作证有效期仅有一个月时在线提交;
二、 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申请表(在线填写,直接生成文件,申请者签字,国际处盖章);
2.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新合同或者在有效期内的旧合同);
3.有效工作类居留许可;
4.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5.外国人住宿登记;
6. 保险(含意外险及医疗保险);
7. 体检证(河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8.护照。
业务五: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90日及以下)
申办须知:
一、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来华工作90日,含90日)的人员范围:
(一)外国人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务,指因下列事由入境,且在境内停留不超过90日的:
1. 到境内合作方完成某项技术、科研、管理、指导等工作;
2. 到境内体育机构进行试训(包括教练员、运动员);
3. 拍摄影片(包括广告片、纪录片);
4. 时装表演(包括车模、拍摄平面广告等)。
(二)以下情形不视为完成短期工作任务:
1. 购买机器设备配套维修、安装、调试、拆卸、指导和培训的;
2. 对在境内中标项目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的;
3. 派往境内分公司、子公司、代表处完成短期工作的;
4. 参加体育赛事的(包括运动员、教练员、队医、助理等相关人员。但根据国际体育组织要求,经我国主管部门批准,持注册卡入境参赛等情况除外);
5. 入境从事无报酬工作或由境外机构提供报酬的义工和志愿者等; 具有1、2、3、4情形,且停留时间不超过90日的,应当申请办理M字签证;具有5情形,且停留时间不超过90日的,应当申请办理F字签证。 上述第(一)条、第(二)条第1、2、3、5项所列人员每次入境停留时间超过90日的,均应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来华工作90日以上)。
二、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来华工作90日以下,含90日)所需材料:
(一)网上申请在线提交信息:
1.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承诺本人无犯罪记录;
2. 工作合同、项目合同、合作协议(外文资料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公章),包括申请人姓名、国籍、工作地点、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并列明所有工作地点和入境次数,用人单位应注明邀请外国人的费用安排,对邀请行为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并对被邀请外国人在华费用支付等进行担保;
3. 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复印件;
4. 申请完成专业技术工作任务的外国人,应按国家规定提供相关学历或技术(职业)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外文资料须翻译为中文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5. 委托专门服务机构代办的,需提交用人单位授权委托书,明确受委托单位及具体受委托人、委托事项,并填写受委托人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
6.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或具备我国相应准入类职业资格的,还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文书或职业资格证明。
(二)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三)收费依据:不收取费用。
三、办理注意事项:
1. 申请入境完成专业技术工作任务的外国人,应按国家规定提供相关学历或技术(职业)资格证明原件。如:外国医师入境完成短期任务,应按照《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规定》规定,邀请方必须为在华医疗机构,外国医师应取得《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
2. 外国人入境完成工作任务的地点涉及两个或以上地区的,应填写全部工作任务地点及工作单位名称"一栏中注明;
3. 境内合作方为两个以上的情况,需同时提交境内其它合作单位的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中外双方合作协议或项目合同;
4. 中外双方合作协议或项目合同中应包括申请人姓名、国籍、护照号码、工作职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期限等信息。
业务六:申请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
申请须知:
一、办理对象
受中国境内的聘请单位邀请,来华从事管理、技术、科研、 教学、指导、咨询等工作,停留时间不超过90 天(含)的外国 专家;
二、审批条件
(一)聘请单位具有法人资格,有开展聘请外国专家工作的 能力;
(二)有明确的来华工作任务;
(三)有详细的在华活动日程;
(四)有充足的费用保障外国专家来华;
(五)邀请的外国专家条件参照《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外专发〔2015〕173 号)第七条标准执行。
三、申请材料
网上初审通过后到窗口提交以下材料:
(一)聘请单位申请函(应写明对外籍人员进行了充分的背景调查,并愿意提供担保);
(二)中文简历(简历中时间应精确到月,须不间断描述至今);
(三)中外双方合作协议、短期合同复印件或派遣函(如外文资料须翻译盖公章);
(四)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复印件;
(五)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登记证明)复印件;
(六)单位经办人须出示单位介绍信。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免费办理
直接使用旧工作许可证信息办理的业务:
业务七: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
A.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
B. 工作许可通知注销
业务八: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变更及补遗
A.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变更;
B. 申请发布遗失公告;
C.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补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