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暂无 时间:2004-04-25 点击数:
校工会为在职女教职工办理团体特病保险
为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女职工爱心帮扶工程”,切实为女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充分体现学校对全校女教职工的关心、爱护。校工会根据省总工会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出资为全校在职女教职工集中办理团体特病保险,以增强女职工抵御大病的经济承受能力,此项工作由校工会女工委员会负责实施。今后,我校女职工可在妇科重症:子宫癌、子宫颈癌、子宫内膜癌、输卵管癌、卵巢癌、阴道癌和乳腺癌等方面获得保险公司的有效保障,赔付金额为11000至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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