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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清明、五一、端午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1-03-3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关于2021年清明、五一、端午节期间

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机关各部门、校内各单位:

2021年清明、五一、端午节日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加强我校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郑州大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检查实施办法》(郑大党纪发〔2020〕14号)要求,现就进一步严肃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实质,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内容,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纪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明确廉洁工作要求,落实“一岗双责”,筑牢防腐思想堤坝,确保一流大学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教育、严明纪律规矩

节日期间特别是“清明节”,是人们祭祖、踏青、走亲访友的重要时节,容易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各级党组织和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紧绷纪律这根弦,将廉洁纪律教育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尤其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1.严禁以各种名义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2.严禁违规公款大吃大喝、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3.严禁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吃喝;4.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娱乐活动;5.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通过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格执行教育部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7.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管理单位借用公车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8.倡导文明祭扫,树立良好家风。

三、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树立正确导向,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各基层纪委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校纪委在节日期间将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从严从快,精准追责,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中共郑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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