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机关各部门、校内各单位: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抓好节日期间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按照省纪委《关于更严更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2021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结合《郑州大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检查实施办法》(郑大党纪发〔2020〕14号),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要。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实质,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从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及时作出部署,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党组织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对职责范围内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做到抓早抓小抓预防,坚决杜绝“节日腐败”;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守相关规定,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弘扬节日清风正气。
二、明确纪律要求,重申“八个严禁”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节日期间纠“四风”、正作风工作,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积极加强纪律教育、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释法,给全体党员提前打招呼、明规矩,真正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让党员干部从心底敬畏纪律,坚决守住底线、不碰红线。根据相关规定,特重申“八个严禁”∶
1.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资金和实物;2.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3.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4.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5.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6.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7.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8.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三、精准执纪问责,持续形成震慑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和各基层纪委、纪检委员将坚持严字当头,综合运用检查、抽查、暗访等方法,对顶风违纪问题将深挖细查、优先处置,对隐形变异问题密切关注、及时甄别,对典型问题深入分析、通报曝光,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责任不落实,压力传导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问题,尤其对节日期间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同时,对发生问题的一律实施“一案双查”,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所在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从严从重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责任倒查倒逼责任落实。
中共郑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