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一届省纪委三次全会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现将我校2023年度党风廉政专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积极申报。
一、课题范围
本年度课题申报要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一届省纪委三次全会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强化政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以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实践问题以及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工作典型案例、特色经验探索、基层单位廉洁教育品牌培育经验与应用推广等内容为主题开展研究。
二、选题参考
1.高校纪检监察学科建设研究
2.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研究
3.清廉校园建设研究
4.高校清廉医院建设研究
5.高校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机制研究
6.监察官制度与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研究
7.纪检监察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研究
8.高校纪检监察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9.高校开展廉洁文化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10.高校相关职能部门监督工作协同联动机制研究
11.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研究
12.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教育机制研究
13.健全高校巡察监督体系研究
14.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研究
15.高校基层学生管理工作中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研究
16.高校后勤招投标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研究
17.新型高校廉政智库工作机制研究
18.网络舆情事件防控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治理机制研究
19.高校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工作特色经验探索
20.高校基层单位廉洁教育品牌培育经验与应用推广
申请人可根据以上选题进行课题申报,亦可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拟题目申报。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题目还是自拟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申报课题要充分反映研究领域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
三、研究类型
研究类型分为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典型案例/特色经验、廉政文化专题。
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应对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现象,其内在联系、规律,以及探索性应用开展相关研究。此类项目结项时,研究成果应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或出版专著。
典型案例/特色经验研究,内容应包括党风廉政具体工作的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及取得的经验等方面内容,具有针对性、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具有典型的推广价值。此类项目结项时,研究成果应在党报党刊或学术期刊发表。
廉政文化专题研究包括微电影、微视频、动漫专题、书画摄影专题展览、诗歌朗诵会、音乐专题表演等,创作题材、内容可围绕主题自行确定,完成周期一般为1年。此类项目开展前须向校纪委提交项目执行方案,征得同意后方可开展活动;结项时应提交项目成果报告。
四、课题类别及要求
1.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2年。研究类型为“理论研究”“应用研究”的,结项时须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文章或出版专著;研究类型为“典型案例/特色经验研究”的,结项时须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文章或出版专著,或在纪检监察省级以上媒体发表2篇以上相关报道;研究类型为“廉政文化专题研究”的,结项时须在纪检监察省级以上媒体发表2篇以上相关报道。
2.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研究周期为1年,研究类型为“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的,结项时须公开发表1篇文章。
3.委托项目:围绕上级或学校委托研究内容进行研究,按期完成研究目标方可结项。
4.因特殊情况研究周期届满达不到以上要求者,可申请延期1年。1年后仍不能完成研究任务者按撤销项目处理。
5.所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均应注明“2023年度郑州大学党风廉政专题研究项目”字样。
在《中国纪检监察》《中国纪检监察报》《党风廉政建设》(中纪委主管、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上发表的成果视为在核心期刊上发表。
五、申报及评审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政干部等,能够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2.每个单位限报3项,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组建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名,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获批过郑州大学党风廉政专题研究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结项后有深度后续研究者将继续支持,持续培育。
4.申请者须填写提交纸质版的评审书(附件1)一式两份,申请书活页(附件2)一式五份,由所在单位审核后,于2023年7月20日前报校纪委5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校纪委宣教邮箱jwxuan@zzu.edu.cn。
5.由党风廉政建设研究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匿名评审,确定立项、资助额度及研究周期。
联系人:胡泓 电话:67781555
中共郑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郑州大学党风廉政建设研究中心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