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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4-12-2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机关各部门、校内各单位:

202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育人环境和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正风肃纪,把纠“四风”树新风作为常态。主要领导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强化系统思维,坚持统筹推进,把强化作风建设同学校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求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作风建设要求结合起来,同抓好落实学校决策部署督查工作要求结合起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反弹。班子成员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执行学校领导干部“十不准”规定、领导干部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定要求,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落实落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动全体党员干部清廉过节、节俭过节、文明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严明纪律规矩,增强廉洁意识

元旦、春节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规党纪,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师德师风相关规定,加强自我约束,强化底线思维,严守纪律规矩,严格执行“十个严禁”:

1.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以及组织或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活动等;

2.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以及出入私人会所、在高档小区或内部食堂等地接受“一桌餐”宴请等问题;严禁吃而不付、付少吃多、多人陪餐等公务接待标准执行不严不实等;

3.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等;

4.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土特产等行为;

5.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或用公款相互送礼走访等;

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使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转嫁相关费用等;

7.严禁违规举办没有实质意义的各类年会、团拜会、联谊会、庆典活动等;

8.严禁公款旅游特别是利用公权力免门票游玩、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等;

9.严禁以总结部署工作等名义加重基层负担,特别是工作过度留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

10.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含加班、值班期间),严禁酗酒、酒后滋事、酒驾、醉驾等。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查顶风违纪

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围绕元旦、春节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开展全面自查,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各基层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要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协助所在党组织加强教育提醒和监督检查,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将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易发多发的“节日病”和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从严从重处理,对履行责任不到位,致使本单位节假日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举报电话:0371-67781332 13027789255


中共郑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河南省监委驻郑州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4年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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