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校纪工委、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印发了《人才库遴选情况通报》(豫驻教纪监发〔2019〕15号),公布了纪检监察人才库遴选结果,我校共11人入选,其中纪检监察类7人,文字综合类2人,工程预算类1人,招投标类1人。
省高校纪工委、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此次省高校纪检监察人才库选拔工作,印发了《省高校纪工委 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人才库遴选工作方案》,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集中考核、评比鉴定等方式,从各单位推荐上报的329名人选中,择优选拔了180名办案人才,准予入选“纪检监察人才库”,期限两年。制定《省高校纪工委 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人才库管理暂行办法》(豫驻教纪监发〔2019〕14号),对人才库的遴选、使用和考核作出明确规定,规范了人才库的管理。
组建纪检监察人才库,是省高校纪工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深化省管本科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旨在借助高校的人才优势,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执纪审查工作需要,整合办案力量,提升和规范全省高校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工作,优化办案人才培养选拔体系,巩固深化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同时也为全省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一个学习交流培训的平台。(魏爱卿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