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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8-01-05 信息来源: 纪委监察处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院(系),各部、处、室: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工作部署和校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现将2017年度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对象和内容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象为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由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纳入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一)领导班子考核及述责述廉内容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党政班子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党政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党政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重要环节落实情况。

2.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各基层党委和纪委加强组织协调、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查办案件、强化执纪监督、深化教育预防、严格追究问责、以案促改等方面内容。

3.反腐败工作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主要包括: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廉政风险防范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情况,尤其是贯彻落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筑堤工程的实施意见》(郑大党纪发〔2017〕11号)情况,即干部选拔使用、人事管理、资金管理与使用、基本建设、医疗管理与服务、资产管理与招投标、校办产业、招生就业、后勤管理与服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十大领域的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等情况。

4.健全民主监督机制情况。主要包括: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情况,接受监督情况。

(二)领导干部考核及述责述廉的内容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情况。包括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是否做到亲自安排、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是否结合实际创新性开展工作。

2.反腐倡廉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工作一起安排、一起落实、一起检查;是否注重完善规章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是否经常对分管范围的工作人员开展纪律教育。

3.廉洁从政情况。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情况;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遵守《廉政承诺书》情况。

二、年度考核程序和要求

(一)自查总结

由考核对象根据年度考核内容进行认真自查总结,形成述责述廉报告。述责述廉报告与领导班子的工作总结、领导干部的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合并撰写,内容一般不少于整个篇幅的三分之一。

被考核单位要认真填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表》(见附件,电子版可在校纪委网站下载)。

(二)召开述责述廉及民主测评大会

1.述责述廉。考核组到各单位进行考核时,召开述责述廉大会,由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代表班子向全体教职工述责述廉,处级领导干部提交个人书面述责述廉报告。

2.民主测评。参会人员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由考核组组织;参加民主测评人员范围按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要求确定。

(三)考核需上报的材料

1.考核结束后,考核组须向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如下材料:(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表》;(2)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3)领导班子及成员民主测评汇总表(交回原始测评表);(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综合评价意见表。上述材料需附电子文稿。

2.年度考核是校党委和校纪委全面了解掌握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一项重要工作。被考核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考核组将与被考核单位沟通协商,合理安排时间,认真组织好年度考核工作。

三、考核结果的确定及运用

1.考核组向被考核单位反馈考核结果,提出工作建议。被考核单位要结合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

2.校党委依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对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并将考核结果在全校通报。

3.处级领导干部个人考核结果及评价意见,列入本人廉政档案,并送党委组织部备案。


附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表


                                 中共郑州大学委员会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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