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校纪委已于2016年12月27日下发了《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郑大党纪发【2016】28号),提出了相关要求。近日,中共河南省高等学校纪工委、中共河南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转发了《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做好党风廉洁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 中共郑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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