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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4-12-2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5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会议精神,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坚决纠正“四风”,严防“四风”反弹,过一个清廉、文明、祥和、简朴的节日,根据省纪委“清风吹中原,廉洁过双节”活动要求,现就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廉洁教育,切实提高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意识
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厉行节约的自觉性。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自觉接受监督,树立良好形象。
二、切实改进作风,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
各单位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央、省委和省委高校工委的要求,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冷暖,切实改作风,充分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本着从简、节俭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工作,坚决抵制请客送礼、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歪风。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上级机关、有工作联系的单位及领导干部赠送纪念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得擅自接受邀请,参加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严格控制年终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不搞无实质内容的走访、拜年或相互宴请、联谊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所管部门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三、重申“九个严禁”,着力增强遵守廉政纪律的自觉性
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纪律观念,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和财经纪律,严格把好行政经费开支关,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容易发生的不廉洁问题,重申以下“九个严禁”:
1.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2.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海鲜、土特产等年货节礼。
3.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
4.严禁索取、接受学生及家长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礼品等。
5.严禁以举办茶话会、团拜会、联谊共建活动等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礼品。
6.严禁以会议、培训、考察等名义用公款组织变相旅游和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7.严禁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公车私用。
8.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9.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四、强化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注重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杜绝“节日腐败”。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校纪委和各基层纪委要强化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注意发现苗头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不断深化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为建设高水平大学营造风清气正的优良环境。

中共郑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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