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委于2012年12月25日发出《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郑大党纪发[2012]18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关于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切实抓好元旦和春节期间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要针对本单位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讲廉政党课、进行廉政谈话、发送廉政短信、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等方式,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对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通知》指出:要认真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防止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现象。要本着简朴、节约、务实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及实物;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禁举办各类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削减不必要的开支。
《通知》强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在遵守和执行《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方面当好表率,自觉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严禁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严禁以赌博、变相赌博或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敛钱财。领导干部不但要管好自己,严格自律,同时还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通知》号召: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为民,切实解决广大教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要注重以人为本,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节日期间困难职工和学生的帮扶工作,想师生之所想,急师生之所需。让师生员工过欢乐祥和的“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