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2013年4月16日头版头条刊登我校文章:
郑州大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这是记者近日在郑州大学采访时听到最多的一句话。针对高等院校如何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体系,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命题,该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宏亮明确表示:“必须依靠制度保证‘三重一大’决策权的正确行使,实现学校领导班子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
作为河南省唯一一所“211工程”院校,郑州大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切实规范权力运行,积累了有益经验。
翻开郑州大学制度汇编,记者发现,该校对“三重一大”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其中,“重要干部任免”包括了中层副职以上干部的选拔任用,校级后备干部的推荐,全国、省、市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校学术委员会、校学位委员会、校务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或调整;“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则包括了未列入学校财务预算、单项支出10万元以上的临时性项目,受赠的大额资金或物品的使用方案,学校的大额投资、融资项目等。很多规章、规则也都与“三重一大”制度有关。例如,《郑州大学党委全体会议制度》、《郑州大学党委常委会议制度》、《郑州大学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都强调了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依靠集体智慧研究决策。这些制度清晰界定了学校哪些“三重一大”事项应该在哪个会议上研究决定,并详细规定了议事程序是什么、有重大分歧时怎么办、怎样决策执行、如何监督检查。
而在院(系)层面,“三重一大”范围更广、内容更为具体,凡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三重一大”事项。潘永建是法学院一名辅导员,上班第一天,就从院领导手中接过一本100多页的《法学院规章制度汇编》。在用了一周时间认真研读后,他深有感触:“学生党员发展、免试推荐研究生、奖助学金发放等关系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如何操作都有明确规定,还要提交院里相关会议研究决定。这就要求我在工作中必须认真仔细,一点都不能马虎。”
为确保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校纪委十分注重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从2011年5月起,校纪委就把“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内容,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围绕人、财、物等事项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全校96个二级单位的领导班子共查找风险点384个,13名校领导班子成员共查找风险点52个。各级领导班子成员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结合完善管理制度、个人工作实际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从思想道德、权力行使、制度机制等方面认真分析研究,提出了加强思想教育、优化权力结构、规范权力运行、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制约等方面的防控措施。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又反过来为学校开展“三重一大”制度监督检查提供了依据和着力点。2012年10月,校纪委、校党委组织部抽调人员组成3个检查组,对全校40个学院(系)的“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个别院(系)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制度建设和执行的认识还不够到位,配套制度不够具体,执行过程中缺少运行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在检查组的督促下,相关院(系)通过整改,使“三重一大”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量化、配套化,增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记者了解到,“三重一大”制度在郑州大学落地生根,同样离不开学校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领导人员的高度重视和模范践行。在该校,凡是学校层面的干部大会,无论年度工作会、党风廉政会,还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推进会,校党委书记郑永扣必讲的一项内容就是必须坚持“三重一大”制度;凡是关系学校改革和发展全局的干部选拔任用、财务、基本建设、招生等重要问题、重大事项,都由集体讨论决定,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个人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坚持贯彻“三重一大”制度为郑州大学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和强大动力。2011年,该校党委继2001年之后再次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12年,该校入选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
(陈翔 记者 陈曦 通讯员 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