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2012年12月13日党建版 记者 崔志坚)刊登文章:“三重一大”的郑大实践调查
郑大师生就构建拒腐防线进行交流
“三重一大”制度,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是我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制度建设方面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高校如何将“三重一大” 制度落实到位,实现科学发展?记者日前深入郑州大学采访。
深刻领会,内化于心
在郑州大学,凡是学校层面的干部大会,无论是年度工作会、党风廉政会还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推进会,有一条是学校党委书记郑永扣的必讲内容,那就是必须坚持“三重一大”制度,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重要事项。
对此,郑州大学纪委副书记淮建利深有感触:“有时候我们准备的讲稿没有提及"三重一大",开会时郑书记就会撇开讲稿,专门重申"三重一大"的重要意义,要求各院系必须一以贯之地执行。”
思想是源头,只有内心深处理解认同,才会落实到工作中。近年来,郑州大学在创先争优、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及党委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班、学习报告会等一系列活动中,反复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三重一大”制度,时时刻刻绷紧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这根弦。
打铁还需自身硬。该校领导班子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方面树立了表率。长期以来,学校党委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的决策方式,凡是关系学校改革和发展全局的重要问题、重大事项,都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个人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在做出重大决策前,主要领导总是事先充分协商,并征求副职的意见和建议,取得广泛共识后,才提交有关会议研究。
建章立制,制度“说了算”
潘永建是郑州大学法学院一名辅导员,上班第一天,院党委书记安立民就发给他一本有100多页厚的《法学院规章制度汇编》,并叮嘱认真学习,在学生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小潘用了足足一周的时间认真研读,收获很多,“学生党员发展、免试推荐研究生、奖助学金发放等关系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如何操作都有明确规定,还要提交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这就要求我在工作中必须认真仔细,不敢马虎。”
法学院党委书记安立民说:“作为法学院,我们天天在课堂上给学生灌输法治精神,但这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把法治精神落实到工作的方方面面,严格按制度办事,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引导学生始终坚持对法律的忠贞信仰和对法治的无限热情。”
其实,在郑州大学,尊重规则、尊重制度已经蔚然成风。从学校层面到院系层面都能够及时梳理和修订各项制度,基本形成了一整套既符合本单位实际又便于操作的制度体系,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制度先行,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来推进工作。
科学界定,责任不含糊
国家有国家的“三重一大”,省里有省里的“三重一大”,学校有学校的“三重一大”,院系的“三重一大”应该包括哪些?这是许多郑州大学干部经常思考的问题。他们也结合实际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郑州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宏亮认为,从决策涉及的利害关系人范围来看,凡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三重一大”事项,从决策结果的影响程度来看,凡对学院发展稳定具有重大影响且决策失误会造成重大损失的问题均属于“三重一大”事项,从决策实施成本来看,凡是投入成本较大的建设项目均属于“三重一大”事项。
近年来,郑州大学各二级院系普遍明确规定了“三重一大”的范围,把干部的推荐任用,发展规划制定、教职工的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及岗位津贴分配,经费使用管理,学生党员发展、免试推荐研究生、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发放等等事项统筹纳入“三重一大”的范围。
对权力进行制约,不仅要有制度约束,还必须要有强有力的措施保证。郑州大学在贯彻“三重一大”制度中,尤其注重执行层面,明确规定各类决策的责任主体,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
公开透明,一切为了学生
近年来,郑州大学及各二级院系积极推动校务公开工作,学校各个管理机构的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信息能够为全校师生所知晓,这样既保障了全校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又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软件技术学院就在办公区域安装电子显示屏,主动公开各类政策、信息;对学生奖学金评定,助学金发放等事关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坚持三榜公示制度,并公布学院主要领导联系方式,畅通诉求表达渠道。
郑州大学党委书记郑永扣说:"三重一大"制度的本质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内在特征,是科学发展观在党政管理机制中的深刻实践”。坚持贯彻“三重一大”制度为郑州大学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和强大动力。2011年,该校党委继2001年之后,再次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12年该校入选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