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郑州大学在主校区举办纪检监察工作“三化”建设年行动培训会暨“清风郑大”讲堂第六期讲座。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靳凤伟授课。校纪委委员,各基层纪委书记(纪检委员),校纪委机关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党委巡察机构全体干部,附属医院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以及纪检监察研究院的骨干教师和研究生100余人参加。会议由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陈曦主持。
靳凤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主要内容及修订解读》为题,围绕《监察法》制定、修改的背景意义及主要特点,《监察法》的主要内容及修改前后内容对照,以及抓好《监察法》的贯彻实施三个方面进行授课。结合监察工作特点,对修改后的《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强制到案、责令候查和管护等三项监察强制措施的意义及使用进行了深入解读。整场讲座主旨清晰,内容丰富,阐述透彻,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性、现实针对性和实践操作性。
培训会还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关于纪检监察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纪检监察干部严禁违规饮酒的相关要求。会议强调,全校纪检监察干部要深研细悟《监察法》的核心法理,精准把握其中蕴含的法治精髓与监督智慧,以法律为明镜校准执纪尺度,以规定为经纬织密监督网络,将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监督执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为学校内涵式发展筑牢纪律屏障,以严的基调进一步涵养风清气正的育人沃土。(傅一卿 撰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