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清正廉洁价值观
清正廉洁不仅是古今中外仁人志士所崇尚的传统美德,而且是社会主义健康发展的基本道德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强调指出,“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充分利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党性教育基地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和熏陶,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拒腐定力。”不断拓展和深化清正廉洁价值观的历史渊源、时代内涵及其在党内政治文化中地位作用的认识,有利于提高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清正廉洁价值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清正廉洁价值观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中华文化蕴含着克己奉公、惩恶扬善等清正廉洁的价值观念。春秋时期,孔子就提出:“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晏子认为“廉者,政之本也;让者,德之主也”。战国时期,屈原呼吁“朕幼清以廉洁兮,身服义而未沫”。唐代诗人陈子昂将“从官重公慎,立身贵廉明”奉为座右铭。明朝于谦诗云:“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清代王永吉主张:“大臣不廉,无以率下,则小臣必污;小臣不廉,无以治民,则风俗必坏。”这些脍炙人口的名言警句和诗辞华章,表达了古圣先贤对公与私、正与邪等重大关系的深刻认识和正确态度,为我们今天培育和弘扬清正廉洁价值观,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提供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和可资借鉴的历史经验。
清正廉洁价值观是中国共产党政治文化的基本要素。清正廉洁价值观的核心要义是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清正廉洁价值观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已成为我们党内政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就告诫人们:“共产党员在政府工作中,应该是十分廉洁、不用私人、多做工作、少取报酬的模范。”“自私自利,消极怠工,贪污腐化,风头主义等等,是最可鄙的;而大公无私,积极努力,克己奉公,埋头苦干的精神,才是可尊敬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也明确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清正廉洁等价值观的培育,并将其纳入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的总体部署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清正廉洁,就是要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保持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要注重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价值观,旗帜鲜明抵制和反对关系学、厚黑学、官场术、潜规则等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不断培厚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弘扬清正廉洁价值观,发展党内政治文化指明了新的目标和途径。
弘扬清正廉洁价值观是发展积极健康党内政治文化的必然要求。弘扬清正廉洁价值观作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是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突破口,又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高全党道德水准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抓手。清正廉洁价值观犹如“定盘星”“总开关”,影响人们思想和行为的目标取向,能够从源头上消除邪恶贪腐之念。那些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党员干部,从根本上讲是对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陷入了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的泥潭不能自拔,成了私欲和金钱的奴隶。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不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提高激浊扬清、扶正祛邪的整体效能。广大党员干部只有牢固树立清正廉洁价值观,筑起拒腐防变的精神堤坝,才能保持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以良好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1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