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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日报》刊发省纪委书记尹晋华署名文章《为官要做到“十不”》
日期: 2012-03-2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骨干力量,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靠他们带领人民群众去贯彻落实,党提出的各项重大任务,要靠他们带领人民群众去完成。做一个政治强、素质高、形象好、有作为,人民群众衷心拥戴的领导干部,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认为为官要做到“十不”。

不背弃信仰。信仰是人类对崇高价值目标的追求。大到国家,小到个人,都不能没有信仰。中国共产党90年来的发展历程一再证明:坚定的信仰和为理想而奋斗甚至牺牲生命的崇高精神,永远是激励我们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力量源泉,是战胜一切艰难困苦的制胜法宝。所以,信仰是指路明灯,信仰是胜利保证,信仰是立身之本。但在社会变革和经济转轨时期,我们有些领导干部出现了思想迷惘、信念动摇、理想缺失问题;有的领导干部经不起权力、金钱和女色的诱惑,在灯红酒绿面前打了败仗;有的甚至对马克思主义信仰表示怀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等等。说到底,是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出了问题。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定信念”,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把这一要求作为长期实践和永无止境的过程。只有信仰坚定,才能经受“四种考验”、战胜“四种危险”。只有信仰坚定,才能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只有信仰坚定,才能在纷繁复杂的生活中不迷惘,在各种思潮的冲击下不动摇,在金钱美色的诱惑下不蜕变,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不脱离群众。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正像毛泽东同志所比喻的那样:“我们共产党人好比种子,人民好比土地,我们到了一个地方,就要同那里的人民结合起来,在人民中间生根开花。”但是,我们有些领导干部忽视了这一点,做了一些群众不高兴、不赞成、不满意的事情。有的干部宗旨错位,群众观念淡薄,对老百姓不问冷暖、漠不关心,冷冰冰一种厌烦情绪;有的干部显摆张扬,到基层警车开道、前呼后拥,不是雪中送炭,而是惊民扰民;有的干部脱离实际,好大喜功,热衷“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全然不顾群众的利益,等等。这些现象虽然发生在少数干部身上,但严重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心中为念农桑苦,耳里如闻饥冻声”。任何时候,党的领导干部都要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多到田间街巷想问题,多与困难群众交朋友,始终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同甘苦、共患难、心连心;要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搞脱离实际的高指标,不喊哗众取宠的空口号,不搞劳民伤财的假政绩,不摆不切实际的花架子;要切实为民排忧解难,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难,我有所帮;民有所需,我有所为;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以期提出更合民意的发展思路、更合实际的工作安排、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不贪爱外财。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拿现代的理念来解析,这种“道”,既是有形之“道”,即法律、规范的制约。又是无形之“道”,即道德、良心的约束。所以,要获取金钱,就必须符合党纪国法和伦理道德规范,决不能攫取违法之财、不义之财和昧心之财。那种用不正当手段,靠贪赃枉法、权钱交易攫取钱财,则是极为可耻的,势必要被党和人民所唾弃。因此,领导干部一定要崇尚清费廉取,不追求奢侈浮华;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不能总想着当官发财;要珍惜党和国家给我们提供的优厚待遇,不能额外索取。要始终保持警惕,不为利欲所动,不为金钱所惑,在不法不义的“外财”面前,要勇于拒绝、善于拒绝,经常以陈毅元帅“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明训自警自勉,决不能因为不正当利益的索取,断送自己的政治生命,断送人身自由,断送家庭幸福,断送子女前程。

不慕图虚名。当前,多数同志不图虚名,不务虚工,务实重干,一心为民,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但也有些干部盲目追求华而不实的脸面工程,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有些干部信奉“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规则”,好大喜功,弄虚作假;还有些干部“争名于朝,争利于市”,争功诿过,患得患失,喜欢打自己的小算盘。上述各种表现,都是与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格格不入的。领导干部不慕图虚名,就要“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诱”,自觉锤炼坚强党性,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就要以超然的态度和豁达的胸襟对待名利,用高尚的品德和自律的精神约束名利,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就要选好对照物,常怀公仆心,经常想想英雄先烈,比比先进模范,看看困难群众,多在加强修养上下工夫,少在经济收入上比多少;多在提高素质上下工夫,少在职务提升上比快慢;多在建功立业上下工夫,少在权力大小上比高低。“不畏浮名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

不结交糜俗。当今,各行各业各个阶层都在思改革、想民生、保稳定、谋发展,呈现出团结和谐、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但是,受一些不良思潮的影响,一些庸俗、低俗、媚俗文化沉渣泛起,一些患有“内虚症”的领导干部受到侵蚀。表现为:在精神上不进取,心灵空虚、萎靡不振;在工作上讲排场,挥霍公款、铺张浪费;在生活上摆阔气,贪图享乐、骄奢淫逸。这些都严重背离了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品行操守。而无数沉痛的事实说明,领导干部操守不严、品行不端、生活奢靡、道德败坏等,往往是腐化堕落的开始。因此,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自觉抵制糜烂低俗风气,自觉抵制消极腐败现象,既要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和爱好,又要持之有度,行之有节,防止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顶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简单生活,简单为官,简单做人;淡泊明志,宁静致远,“忙里有余闲登山临水觞咏;身外无长物布衣蔬食琴书”。要净化生活圈、娱乐圈、社交圈,多一些学习,少一些应酬;多一些思考,少一些娱乐;多一些静气,少一些浮躁;多一些情趣,少一些糜俗。真正把心思用在提高自身修养和能力上,用在为党的事业、为人民的嘱托建功立业上。像毛泽东同志所倡导的那样: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不伙投恶党。这里所说的伙投恶党,是指为了个人私利,不讲原则,搞小山头、小宗派、小团伙的行为。这种现象古已有之,它是封建人身依附关系的产物。于今仍有表现,是市场经济趋利性的真实反映。这本是腐朽文化,可我们有些领导干部却盲目效尤:有的因为是同学、同乡或战友,有的因为是熟人、朋友或亲戚,有的因为上下级关系等,形成了纵横交织的关系网络,如果是正常的人际交往,也无可厚非。如果是拉拉扯扯,互相利用,名曰沟通联谊,实则假公济私,就需要高度警惕。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山头主义要不得,团团伙伙靠不住。党章明确规定: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这就要求我们领导干部必须保持健康的社会交往。一个单位、一个部门、一个地方如果“小圈子”盛行,那么,这个单位、这个部门、这个地方就会自由主义泛滥,党的事业就会受到影响,群众利益就会受到损害。这是与党的宗旨根本对立的,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要破除拉帮结派的习气,就要坚持党性,反对派性;就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共事。就要以更广的视野、更宽的胸怀、更强的责任感来成就党的事业,做到对上正,不搞人身依附;对下正,不搞亲亲疏疏;对友正,不搞团团伙伙;对己正,不搞投机取巧。

不听信妄言。清朝孙嘉淦的《三习一弊疏》称:“耳习于所闻,则喜谀而恶直”;“目习于所见,则喜柔而恶刚”;“心习于所是,则喜从而恶违”。三习养成,必生一弊:“喜小人而恶君子。”可谓入木三分,振聋发聩。但我们有些人在走上领导岗位,尤其是走上主要领导岗位后,也和封建士大夫一样,喜欢听悄悄话、奉承话,听不得批评的意见。这是非常不明智的。一个高明的领导者,不是事事都通的人,但一定是明目达聪,善纳群言的人。前者能对各种言论作出正确的判断,能够辨明是非曲直。后者则要求不排斥异见,兼收广蓄,从善如流,尤其要听得进逆耳之言。古语说,天下事殊途而同归。人们所处的地位不同,认识能力有高低,对同一问题的看法有所不同甚至截然对立,都不足为怪。一个善纳群言的领导者,则能从众说纷纭中悟出真知,择善而从。

不记怨私仇。领导与被领导之间、领导与群众之间以及领导相互之间,本身并没有特别的利害冲突,没有什么个人恩怨,因工作而出了点矛盾,也属前进中的问题,完全能够化解,大可不必郁积于胸、形成怨恨。就拿我们纪检工作来说,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免不了要遇到“结私怨”的问题,但只要我们想着党和人民的利益,坚守秉公执法的理念,不掺杂个人私情,不丧失工作原则,就可以果敢坚决地、理直气壮地去尽职履责,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所有那些怕得罪人、怕结下个人私仇,而在工作上畏畏缩缩、躲躲闪闪的人都是非常渺小的。恩格斯在马克思的墓前曾评价说:“他可能有许多敌人,但未必有一个私敌。”领导干部要做到不记怨私仇,就要品格端正。不搞面子之争,防止伤害感情;不搞意气之争,防止心浮气盛;不搞名利之争,防止患得患失;不搞权势之争,防止擅权专断。就要心胸豁达。像小平同志所讲的那样,“眼界要非常开阔,胸怀要非常开阔”,多一些豁达、多一些谦让、多一些沟通、多一些尊重,能够容人之长、容人之短、容人之言、容人之过;就要严格要求。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自己,严于律己,宽以待人,闻过则喜,推功揽过,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胸怀全局,无私无畏,团结一致向前看。

不招揽烦事。这里所说的“烦事”,既非工作之事,亦非群众之事,而是亲朋故旧等所请托的一些大小私事,通常是按照组织原则、正常程序和正常渠道解决不了的事情。中国有着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决定着由人情社会走向法治社会是一个艰难而又漫长的过程,囿于封建思想的羁绊,有些领导干部把人情看得高于原则,把关系看得重于事业,拉拉扯扯,吹嘘揽事,今天帮别人宴请,明天帮别人办事;今天帮别人托关系,明天帮别人走门子。使一些地方裙带风、说情风、吃喝风、送礼风盛行,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工作秩序。这种现象于公于私十分有害,因为:考虑烦事的时间多了,考虑工作时间就少了;你托别人的事情多了,别人找你的事情也多了;招揽烦事的次数多了,违背原则的几率就多了。所以,领导干部一定要按照党的原则办事,宁可得罪请托人,也不要失去原则,更不能触犯党纪国法,时时谨记:说一次大话,就毁一分形象;搞一次特殊,就损一分威信;破一次规矩,就留一个污点;谋一次私利,就失一片民心。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工作上,多谋工作的思路,多想工作的安排,多解工作的难题,多抓工作的落实。要把工夫下在为民办事上,多到人民群众中去了解情况、倾听诉求,多到基层一线去集中民智、启发思路,多到实际工作中去破解难题,抓好落实,用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办事去排除私事琐事烦事的纷扰。

不以公谢私。时下有一种不好的现象,某某同志或工作调动、或子女上学就业、或家庭乔迁之喜,尤其是得到提拔重用时,都要用各种方式或礼仪报答感谢。在受益方百般殷勤,在领导者泰然处之,已形成一种约定俗成的以公谢私模式。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不外乎两方面的原因:谢恩私门者,除人之常情外,往往隐藏着私心,寄希望于得到更多的青睐和关照。坦然受纳者,习惯于将自己视为组织的“化身”,以个人行为影响组织决策:在之前通风报信、买好卖好,违背组织原则;在之中游说串通,暗地操作,打通上下关节;在之后弹冠相庆,网罗党羽,培植个人力量。这种世俗化、庸俗化的以公谢私,把组织的培养、集体的帮助、同志的关怀抛诸脑后,把党内正常的同志式关系变成了封建的人身依附关系,严重违背了党的组织原则。中国是礼仪之邦,素有知恩图报的传统,“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就是例证。但是,恩情记在谁的账上,报答采用何种方式,却不能不引起我们每个人的深思。作为领导者一定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公道正派,甘为人梯,不封官许愿,不买好卖好,不拉帮结派,不结党营私。作为被领导者要把这份恩情记在党和群众的头上,把感恩内化为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为国尽责,为党分忧;内化为对岗位责任的庄严担当,认真履职,默默奉献;内化为对人民群众的倾情关注,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用实际行动回报党和人民的重托、信任和希望。

(河南日报刊发省纪委书记尹晋华署名文章《为官要做到“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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