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纪委原副书记彭如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中共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纪委监委对周口市纪委原副书记、监委原副主任彭如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彭如祥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为个人牟利;违反国家法律,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彭如祥身为市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淡薄,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将监督执纪权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自己的影响大搞权钱交易,严重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形象,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彭如祥开除党籍处分;由河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周口市第四届政协委员职务并撤销其委员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彭如祥简历
彭如祥,男,汉族,1962年2月出生,河南太康人,1987年4月入党,1981年3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1978.07—1981.03河南省供销学校学习;
1981.03—1986.06周口地区土产公司职工;
1986.06—1992.06历任周口地区物价局科员、副科长;
1992.06—2004.04历任周口地区纪委副科级干部、正科
级纪检员、纪检监察一室副主任;
2004.04—2009.12周口市纪委纪检监察一室主任;
2009.12—2013.08周口市纪委常委;
2013.08—2016.09周口市纪委常委、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2016.09—2018.01周口市纪委副书记(2017.07—2017.12兼周口市预防腐败局局长);
2018.01—周口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