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上半年门诊重症慢性病集中鉴定

作者:离退体处 发布时间:2016-03-01

离退休教职工:

2016年度上半年省直门诊重症慢性病集中鉴定工作即将开始,我校资料申报受理时间为201631日至318日。为严格执行省直门诊慢性病鉴定申报程序的规定,请有意申报慢性病的教职工(含离退休)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和相关申报档案资料,具体如下:

    一、慢性病申报档案材料内容包括:

1、自备档案袋。档案袋封面须注明内容: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申报病种、医保证号(以本人18位身份证号为准)以及有效联系方式;

2、河南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申请表(加盖就诊医院医保办公室公章);

3、相关病历、检查检验资料复印件:①入院记录(或内容详实的门诊病历,复印成A4纸大小);②主要病程记录;③相关的特殊治疗记录或手术记录;④相关检查及检验报告(含并发症的检查检验报告)。

    二、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人员姓名、医保证号要以本人医保卡上的为准;

2、申报病种名称须与省直门诊慢性病规定病种名称相符合;

3、申报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请在个人档案袋上加以注明:

       1)办理了异地安置手续的;

       2)接受过心脏冠状动脉搭桥手术的;

       3)接受过心脏冠脉支架植入手术的。

    4、一次申报多种慢性病病种时,须按照申报病种分别准备申报档案材料。

    5、以上所交材料不返还,请自留备份。

    三、各校区办理地点和时间

    1、南校区集中办理时间:310日全天(9:00-12:00 14:00-16:30

地点:南校区校医院2楼保健科;

    2、东校区集中办理时间:311日全天(9:00-12:00 14:00-16:30

地点:东校区校医院一楼大厅。

    3、北校区集中办理时间:314日全天(9:00-12:00 14:00-16:30

    地点:北校区校医院1楼保健科;

    4、主校区集中办理时间:31日—18日(周六、周日不办理)

    地点:主校区校医院4楼疾病预防控制科;

    各老校区未在集中时间办理的,统一在主校区进行办理。

    联系电话:0371-6778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