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副高级职称(含)以下退休人员2023年度体检的通知

作者:党锋 发布时间:2023-07-06

各校区:

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和校工会通知精神,现将我校副高级职称(含)以下退休人员2023年度体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及时间

参加此次体检的对象为2023年度体检周期内(202371日—20231231日)我校副高级职称(含)以下退休人员。

二、体检项目

参看附件1。在体检项目一、项目二、项目三中任选其中一项进行。

三、体检医疗机构

参检人员按照“就近、方便、自主”的原则,自行选择体检医疗机构(体检医疗机构名单参看附件2)并自行前往选择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四、体检流程

(一)预约体检。参检人员体检必须首先进行预约(线上预约体检流程参看附件3),并按照预约时间前往体检。参检人员可通过“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微信小程序以及“河南医保”支付宝小程序进行体检预约、选定医疗机构、选择项目等(未去体检前可以自行撤销后再次预约),也可以直接前往自行选定的定点体检医疗机构进行线下预约体检

(二)现场确认。参检人员需在所选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预约体检、项目现场确认,确认后方可进行体检。确认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医保卡,现场确认后不得再次变更体检医疗机构,体检医疗机构未经参检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行现场确认。

(三)体检结果通知。体检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参检人员。电子体检结果可登录体检医疗机构小程序获取纸质体检结果可自行前往选定体检医疗机构领取。具体步骤可现场咨询体检医疗机构。

五、有关要求

各校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通知到每一名参检人员,做到人员全覆盖。

在校人事处医保办备案办理的异地安置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对不按要求选择体检项目的参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理。

 

盛和苑联系电话:67781130

南校区联系电话:67763018

北校区联系电话:63887036

东校区联系电话:66658024

 

 

                 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二〇二三年七月六日

 

 

 

 

 

附件1:体检项目

 

附件2:体检医疗机构名单

 

 

 

 

 

 

 

 

附件3:线上预约体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