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
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和校工会通知精神,现将我校副高级职称(含)以下退休人员2023年度体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及时间
参加此次体检的对象为2023年度体检周期内(2023年7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我校副高级职称(含)以下退休人员。
二、体检项目
参看附件1。在体检项目一、项目二、项目三中任选其中一项进行。
三、体检医疗机构
参检人员按照“就近、方便、自主”的原则,自行选择体检医疗机构(体检医疗机构名单参看附件2)并自行前往选择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四、体检流程
(一)预约体检。参检人员体检必须首先进行预约(线上预约体检流程参看附件3),并按照预约时间前往体检。参检人员可通过“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微信小程序以及“河南医保”支付宝小程序进行体检预约、选定医疗机构、选择项目等(未去体检前可以自行撤销后再次预约),也可以直接前往自行选定的定点体检医疗机构进行线下预约体检。
(二)现场确认。参检人员需在所选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预约体检、项目现场确认,确认后方可进行体检。确认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医保卡,现场确认后不得再次变更体检医疗机构,体检医疗机构未经参检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行现场确认。
(三)体检结果通知。体检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参检人员。电子体检结果可登录体检医疗机构小程序获取,纸质体检结果可自行前往选定体检医疗机构领取。具体步骤可现场咨询体检医疗机构。
五、有关要求
各校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通知到每一名参检人员,做到人员全覆盖。
在校人事处医保办备案办理的异地安置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对不按要求选择体检项目的参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理。
盛和苑联系电话:67781130
南校区联系电话:67763018
北校区联系电话:63887036
东校区联系电话:66658024
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二〇二三年七月六日
附件1:体检项目
附件2:体检医疗机构名单
附件3:线上预约体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