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造就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暨推荐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18〕187号)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2018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
2018年我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范围包括在我省实施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以来开展的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实验区、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等项目所培育的高等师范教育与基础教育协同创新、融合发展的教育教学成果,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等。按教育厅文件,我校2018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限额5个。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提出自己的理论或发展和完善已有理论,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省或者省辖市区域内产生较大影响。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
(二)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省教育厅将依据2018年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择优选择涉及基础教育领域的教学成果向教育部进行推荐。2013、201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和一等奖成果,且成果内容涉及基础教育领域的,可以直接申报参加此次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评审。
二、材料报送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暨推荐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格式(见附件),请将申报所需材料及汇总表于4月13日前报送到综合管理中心235房间。相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wwxc@zzu.edu.cn,联系电话:67783157。
附件:2018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暨推荐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相关附件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