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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2025年博士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5-05-15

为适应我校一流大学建设需要,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考制度,创新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质量,根据《郑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和《郑州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招生工作。

2.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为组长的“申请资格审查小组”,按照当年招生简章及各学科具体要求,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

3.学院成立不少于5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的考核组(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同时学院指派纪检工作人员参与,申请人报考的导师原则上应为考核专家组成员。

二、选拔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2.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同时发挥专家组考核作用。

4.强化对申请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等的综合考核,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三、复试安排

申请材料通过审核后,我院按照一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成立由5名以上(含5名,申请人选择的导师必须参加考核工作)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成员分别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同时根据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组织复试。

1.尊重考生和导师的选择权。严格落实考生和导师的双向选择原则。

2.考核分为专业基础考核(2999)、综合能力考核(3999)笔试、面试和综合考核三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权重的50%,面试成绩占总权重的50%,综合考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考核:

笔试时间:2025年5月20日14:00

笔试地点:数学与统计学院办公楼218

笔试内容:包括基础课程考试(100分,考试内容由高等代数、数学分析、泛函分析三门课程组成)和专业课程考试(100分,考试内容根据报考专业确定),其中,专业课程考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硕博连读生可免笔试,笔试成绩按95分计入总成绩;直博生可免笔试,笔试成绩按90分计入总成绩;普招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SCI论文者可免笔试,其中,在中科院一区期刊发表论文者,笔试成绩按95分计入总成绩;在中科院二区期刊发表论文者,笔试成绩按90分计入总成绩;在中科院三、四区期刊发表论文者,笔试成绩按85分计入总成绩。若考生不同意上述成绩转换安排,可申请参加笔试。

(2)面试考核:

面试时间:2025年5月20日9:00

面试地点:数学与统计学院办公楼310

面试内容:申请人将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等内容以PPT形式进行阐述,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的英语口语能力(10分)、专业素养(20分)、创新实践能力(20分)、研究报告(50分)等独立打分。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2025年5月20日9:00

综合考核地点:数学与统计学院办公楼310

综合考核内容:由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的政治素质、团队意识、身心健康等综合考核,并打分。综合考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考核结束后,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方式分别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学院将以可复查的方式保存考核记录。

四、考核内容

(一)面试考核的专业性内容主要包括:

1.申请人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

2.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

3.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

4.外国语或专业外语(如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测试。

(二)综合素质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