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4〕262号)及《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教职工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经个人申请、材料审核、教授委员会评审、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等程序,现将定期奖励评审结果公示如下(排名分先后):
一、记功人员
陈江义
二、嘉奖人员
铁瑛、郑鹏、李霞、张银霞、张国杰、王永庆、侯玉亮、白净、梁杰、张泽斌、蒋晶、孟宪宗、陈栋
本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0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学院办公室211房间。个人提交的异议材料上须有本人签字,并写明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 岚
联系电话:0371-67781235